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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永川初中新生招生政策 重庆永川区初中招生报名信息

时间:2023-06-14人气:作者: 未知

2023永川初中新生招生政策 重庆永川区初中招生报名信息

  招生程序

  (一)城区初中

  1.信息采集。4月15日—30日,全区各小学采集“小升初”学生户籍和房屋产权有效证件等信息。

  2.信息审核。5月5日—20日,区教委对城区“小升初”学生信息进行审核,划定招生片区。

  3.招生录取。7月10日前,公示城区各初中学校初录名单,公示期不少于三个工作日,期间接受咨询和纠错。7月20日前,学校向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发放入学通知书,8月底报名注册工作,具体时间要求以学校通知为准。区外来永就读初一的学生,7月10日前带上户口簿、房屋产权有效证件、出生证明等资料原件到区教委一号楼305室进行信息审核,由区教委统筹安排入学。

  (二)农村中小学

  6月20日,各农村中小学根据招生范围,按规定程序,对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学生进行招生录取工作。

  (三)民办学校

  6月20日,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按照招生计划,对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学生与公办学校同步开展招生录取工作。

  招生办法

  (一)城区公办学校招生入学

  城区公办小学新生入学实行“三对口”。符合“三对口”条件的年满6周岁适龄学生和小学毕业生,划入城区中小学划片招生范围;符合“有户无房、有房无户”条件的学生,在“三对口”学生录取完成后进行招录;符合残疾、军属、烈士等特殊群体及子女招生入学条件的学生,根据相关政策和城区学校学位空缺情况安排入学。

  1.“三对口”含义

  (1)适龄学生与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房屋产权证明(房产系全产权,即法定监护人持100%房屋产权)和实际居住地一致,在对口学校入学。

  (2)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如户籍和实际居住地一致,视为符合“三对口”。

  适龄学生父母无自购房,自出生日起户籍一直挂靠祖父母(外祖父母),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招生片区范围内常住的。

  适龄学生的父母双亡、其户籍在学校招生片区范围内、与法定监护人共同居住,房屋产权属其法定监护人全产权房。

  2.“有户无房、有房无户”含义

  有户无房:在办理截止时间前户籍已迁入城区,未在城区购房;有房无户:户籍不在城区,在办理截止时间前已办理房屋产权有效证明。

  3.“随迁子女”含义

  户籍不在城区,未在城区购房,在城区务工居住的随迁人员子女。

  (二)民办学校招生入学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严格按区教委核定招生计划数招生,不得超计划招生。对于违规招生、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

  (三)农村学校招生入学

  各镇街教管中心在区教委指导下,按属地管理原则,统筹辖区小学、初中和属地直属初中的招生工作,按学生户籍所在地就近原则确定招生范围,镇街交叉地带的适龄学生,按历年惯例和方便学生的原则安排入学,保证各中小学生源分布合理。各教管中心须将招生方案报区教委审批后实施。

  (四)特殊群体招生入学

  1.随迁子女入学。推进“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根据适龄学生实际居住地,结合周边学校布局,办学规模和实际招生情况,统筹安排在公办学校入学就读,确保符合国家《居住证暂行条例》基本要求的随迁子女应入尽入。

  2.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大力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各校必须接收招生范围内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学生随班就读。患有严重生理缺陷,但能适应学校学习、生活的残疾学生经评估后安排到区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无法到校接受义务教育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学校实施“一人一案”,提供送教上门,并纳入学籍管理。极个别情况特别严重的残疾儿童少年,须按相关规定办理缓学手续。

  3.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烈士、公安英模、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军人、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援藏干部、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华侨、港澳同胞、在永工作的外籍专家等,其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按照相关规定,由区教委按政策安排入学。对台湾同胞子女,按照一视同仁、适当照顾的原则,与居住地居民子女享受同等入学政策。

  初中划片

永川中学

  宋锦桥校区

  泸州街,杨家坡,迎宾大道,迎宾支路,化工路,卧龙路单号481号、双号510号及以后路段,卧龙西路,人民大道(16、111、188、189、198、199、200号),人民南路(电大以后往卧龙凼方向路段225、268、369号),红河中路1111号、6666号、999号,渝西大道中段单号637-1207号、双号510-826号,三江路(昌州市场),半边街(三江小区),火车站南路,火车站北路,临江路,中河村(城区户口),南大街(含川东农贸市场),兴南路,小桥子,南郊路,圣水路,科园路,新泰路。华创大道、内环南路单号431号、双号594号及以后路段,内环东路,海棠大道777号、888号、889号,人民东路369号、168号、16号(五米阳光、红河枫景、华创),汇龙大道单号409号、双号688号及以后路段,人民西路1号、16号(AC世纪城、华创),星光大道1号、3号,凉亭子,川主沟。

  文昌校区

  红河大道单号319号、双号368号及以后路段,学府大道,兴龙大道777号、789号、888号,红河南路,三星路,星光大道(1、3号除外),和顺大道889号(嘉禾香水湾),和畅大道988号(金科公园王府),五洲路,黄角东路,碧翠路,永泰路,文昌路888号(汇悦悦府)、898号(世外桃源)、919号(文博书香)、999号(文昌里)、1009号(桂语元山)。

  以上路段户籍和房屋产权在辖区范围内的小学毕业生。

  萱花中学

  萱花路,青城路,探花路,探花北路,海棠大道11号、22号,科园北路,内环南路单号1-111号、双号2-160号,胜利路(含原文曲路),胜利北路,胜利南路,萱花新村,三圣街,水池坡,桂山路,枣园西路,枣园路,石油路,石油西路,外环西路,渝西大道西段,外环东路,箕山路,棕耙居委会,萱花西路,昌州大道西段,华滨路,光彩路,金鑫路,中山大道西段(西外老街)单号221号、双号212号及以后路段,玉屏路(58号除外)、广场街。

  以上路段户籍和房屋产权在辖区范围内的小学毕业生。

  北山中学

  北山路,英家巷(含昌州小区),同文里,书院巷,龙王巷,中山大道西段(西外老街)单号1-219号、双号2-210号,西郊巷,玉屏北路,官井路,韭菜园,枣子园,大巷子,中山大道东段(原东外街),中山大道中段(原中山路、民生路),万金路,东顺城街,乾兴路(昌州路、大兴街),城墙边(木货街),铁货街,下街子(文明路),猴溪桥,发安商场,南华路,渝西大道中段2-508号、1-635号、单号1209双号828号及以后路段,卧龙路1-479号、2-508号,内环南路单号113-429号、双号162-592号,玉南路,玉屏路58号,三水巷,渝西大道支路,昌州大道中段,望城北路。

  以上路段户籍和房屋产权在辖区范围内的小学毕业生。

  文理附中

  双龙路,东岳路,渝西大道东段,环城北路,汇龙大道单号1-407号、双号2-686号,红河大道单号1-317号、双号2-366号,昌州大道东段单号1-801号、双号2-888号,人民大道19号、58号、111号、333号、555号、669号、699号、755号、568号、666号,红河苑,文昌路1号(御景国际)、66号(湖山壹号)、88号、788号、818号(悦湖壹号院),子庄路,红河中路(荷塘月色177号、君临棠城139号、青年根据地77号),人民北路,人民南路60-66号(长城大厦、竹映三清),人民西一路,汇龙东一路,汇龙大道东一路,人民东路311号(新华书苑)、133号,文昌路688号(青秀湾)。

  以上路段户籍和房屋产权在辖区范围内的小学毕业生。

  兴龙湖中学

  兴龙大道111、123(协信中心),昌州大道东段双号890号、单号801号以后路段,和顺大道389号(和顺人家)、388号、966号(兴龙苑)、958号(凤栖阁),兴龙湖一支路,兴龙湖二支路,人民大道双号668号、单号757号及以后路段,红河中路688号,神龙路366号(棠城壹号院),祥龙路,灵龙路,民安路,飞龙路,瑞龙路。

  以上路段户籍和房屋产权在辖区范围内及“有户无房、有房无户”的小学毕业生;文理附中招生范围内“有户无房、有房无户”的小学毕业生;永中文昌校区招生范围内“有户无房、有房无户”的小学毕业生,其中以下路段号除外:红河大道777号、999号,和畅大道988号,兴龙大道888号,红河南路888号、1888号,五洲路,星光大道(1、3号除外),三星路。

  凤凰湖中学

  凤凰大道,凤凰一路,凤栖路,花果路,兴龙大道单号999号、双号896号及以后路段,龙马大道,永津大道,昌龙大道999号(爱情·十里天境)。

   以上路段户籍和房屋产权在辖区范围内及“有户无房、有房无户”的小学毕业生,永中宋锦桥校区招生范围内汇龙大道单号409号、双号688号及以后路段,人民东路16号、168号、369号,人民西路1号、16号,永中文昌校区招生范围内红河大道777号、999号,和畅大道988号,兴龙大道888号,红河南路888号、1888号,五洲路,星光大道(1、3号除外),三星路“有户无房、有房无户”的小学毕业生。

  卧龙初中

  永中宋锦桥校区招生范围内中山路辖区“有户无房、有房无户”的小学毕业生,其中以下路段号除外:汇龙大道单号409、双号688号及以后路段,人民东路16号、168号、369号,人民西路1号、16号;南大街辖区(华创大道,兴南路300号,海棠大道777号、888号、889号,内环南路单号431号、双号594号及以后路段)“有户无房、有房无户”的小学毕业生。北山中学招生范围内“有户无房、有房无户”的小学毕业生。萱花中学招生范围内萱花路、箕山路、西外老街、玉屏路、广场街、胜利路单号1-131号双号2-108号路段“有户无房、有房无户”的小学毕业生。

  永川九中

  永中宋锦桥校区招生范围内南大街辖区“有户无房、有房无户”的小学毕业生,其中以下路段号除外:华创大道,兴南路300号,海棠大道777号、888号、889号,内环南路单号431号、双号594号及以后路段;萱花中学招生范围内“有户无房、有房无户”的小学毕业生,其中以下路段号除外:萱花路、箕山路、西外老街、玉屏路、广场街、胜利路单号1-131号双号2-108号路段;城区随迁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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