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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于洪区丁香小学2023年秋季一年级幼升小报名普查通知

时间:2023-05-30人气:作者: 佚名

沈阳于洪区丁香小学2023年秋季一年级幼升小报名普查通知

  于洪区丁香小学2023年秋季新一年适龄儿童入学普查【线上报名】通知

  根据沈阳市教育局招生入学的相关要求,我校将开展2023年秋季新一年适龄儿童线上普查报名工作,请家长对照我校的招生简章,提前做好准备。

  01线上普查时间

  2023年6月5日—6月11日

  02普查对象

  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含)出生(年满6周岁),且尚未入学的适龄儿童。已在其他学校上过一年级,并注册过学籍的适龄儿童不在此次网上报名范围内。

  03普查范围

  意大利风情小镇(丁香社区)、丁香湖畔新城(湖畔社区)、丁香老小区及丁香村。

  04普查方式

  本次普查方式:线上平台报名

  登录辽事通APP、沈阳政务服务APP、沈阳政务服务网并完成实名认证(三种方式均可报名)

  (具体操作流程《2023年沈阳市小学新生普查报名操作手册》见底部)

  05报名须知

  1.具有于洪区房产、户籍、居住证其中一项即可。社区证明可不上传。(户口在康平、法库、新民、辽中及市内各区的,且无于洪区房产的不在普查范围)

  2.若房证或备案合同中只有夫妻双方一人的名字,且户口不在一处,需提供结婚证;若是离异家庭,需提供离婚证和孩子抚养权判决协议。

  3.对于外地户口购买期房无法提供无房证明的,可提供名下房产信息查询表和期房备案合同,若名下只有一套未交付的期房,也视作无房。门市房、商住两用界定为商用的房子均视作无房。

  4.若房证或购房合同中买方姓名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适龄儿童和父母与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居住,且要求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户。

  5.购买小产权房无法办理过户手续的或者没有过户的,要求提供一年以上的采暖费、水费或电费票据等两种以上的票据。

  6.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和外地来沈务工人员子女上学,按照相对就近、回避学位紧张学校原则进行分配。户口是康平、法库、新民、辽中,在我校学区租房的学生在线上选择英守小学报名。7.需要线下报名的几种情况:(1)港澳台、外籍及其他无居民身份证号的适龄儿童。(2)已办理缓学或超龄未入学的儿童。8.需要线下复审的几种情况:(1)房产为小产权、动迁协议等住房性质选择其他的。(2)无监护人2(离婚、未婚生子、丧偶)等情况。

  06注意事项

  1.每名适龄儿童只能选择一所学校,每个身份证号码只能填报一次!请家长如实填报信息,上传的材料将通过招生平台与公安、房产、民政等部门进行后台核验。请家长如实谨慎填报信息,提交后将不能修改。如有填错,请与学校联系。

  2.普查学校不代表最终入学学校,线上报名最终录取学校以系统短信通知为准。

  3.请家长在报名前认真阅读《沈阳市小学新生普查报名须知》和学校的普查通知。

  4.请家长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家长因个人原因未按时参加普查,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家长自行承担。如在填报过程中遇到材料不能提交等问题可以拨打咨询电话。

  5.对于因身体健康等原因确需缓学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持市级以上医院的诊断、病例以及住院治疗的相关机打收据向学校和初教科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缓学,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

  6.无户口的适龄儿童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5〕96号)文件精神,先申办户口,再办理入学手续。

  7.“上传对口社区居住证明”一项不用上传。

  8.学生信息提交成功后,报名系统将自动核验,监护人1会收到报名成功和录取通知短信(一定确保监护人1所留电话号码准确且联络通畅)。无法提交需进行二次核验,线下登记后,请等待学校电话或微信公众号推送通知。请家长扫码关注丁香小学公众号。

  07咨询服务

  01电话咨询

  1.咨询电话:024——25541243

  2.咨询时间:

  6月5日——6月11日工作日时间

  02线下咨询

  我校在学校门口门卫室设立报名服务站,为学生家长提供政策咨询和技术支持。请家长错时、有序咨询,避免拥堵。

  现场咨询时间:

  6月5日--6月9日下午13:00-15:00

  (线上报名后,如收到报名成功信息,家长无需到校咨询。)

  08线上报名具体操作流程

  01网上填报材料准备:

  1.房产证明

  (1)已办理房证的准备房证。

  (2)未办理房证的准备商品房买卖备案合同。

  2.适龄儿童医学出生证明。

  3.户口本。

  02相关信息

  (1)学校对口县区为于洪区,学校全称为沈阳市于洪区丁香小学,

  (2)完整的住房地址且必须和房产证或商品房买卖备案合同一致。

  (3)监护人手机号必须是本人长期稳定使用的手机号,监护人手机为唯一短信通知的号码。

  (4)完成普查信息填报,确认无误后点击下方“提交”按钮,“提交”之后不可修改,也可以选择“保存”再次核对填写的信息。

  03网上填报具体操作流程

标签: 线上  学校  家长  户口  丁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