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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成华区幼升小、小升初招生入学工作实施细则

时间:2023-03-15人气:作者: 未知

2023年成华区幼升小、小升初招生入学工作实施细则

  彰显教育公平

  01就近入学

  公办学校实行按户籍划片入学或划片电脑随机录取。区教育局依据户籍适龄儿童少年人数,遵循入学划片历史沿革,结合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新建小区、街道和人口变动等因素,科学划定服务范围,及时向社会公布。加强对学龄人口变化趋势的预测分析,对服务范围内出现常住人口中适龄儿童逐年增加、学位供给紧张的学校,实行一套房屋优先解决一个家庭的户籍适龄儿童就近划片入学,其他迁入的适龄儿童统筹安排入学。

  成华区内民办学校优先满足本区户籍学生入学需求,经区教育局和市教育局同意后,可招收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少年,但不得在成都市外招生。

  02免试入学

  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规定,保障所有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均有一个公办学位。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笔试、面试、面谈、评测、简历等任何形式或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成绩、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选拔生源;严禁与社会组织、培训机构挂钩招生;严禁违规跨区域招生。

  03公民同招

  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同步招生,其招生入学及录取工作均纳入全省、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平台统一管理。招生报名人数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未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直接录取全部报名学生。民办学校补录面向符合民办学校网报条件且未被民办学校录取过的所有学生,补录仍未完成的招生计划,不再招生。

  保障入学权益

  公办小学入学对象:

  2023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

  民办小学入学对象

  2023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且符合民办小学招生简章中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即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

  公办初中入学对象:

  本区户籍小学毕业生、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小学毕业生。

  民办初中入学对象:

  符合民办初中招生简章的小学毕业生(即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本市学籍小学毕业生、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学生)。

  温馨提示:

  01. 双胞胎(多胞胎)子女参加电脑随机录取时,法定监护人可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自愿提出申请“双胞胎(多胞胎)绑定”电脑随机录取。(中学:4月20日-27日;小学:5月8日-19日)

  02. 因电脑随机录取导致多子女不能同时就读同一学校(校区)的,为方便家长接送,法定监护人可于5月26日-29日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申请拟入学小孩与已按政策入学在读大孩就读同一学校(校区),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法定监护人意愿统筹安排入学。

  03.小一现场审核、小升初信息采集工作结束后至新学期开学前,户籍从外地迁入、或因其他各种原因未进行信息采集和现场审核的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入学的,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04.被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同时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已确认民办学位但又放弃的,法定监护人须在新学期开学前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其公办学位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参与民办学校补录被录取的,以补录学位为最终学位。

  规范入学管理

  01. 落实控辍保学职责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法定监护人应当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检查证明等相关印证材料于5月22日-25日向学校提交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申请,经区教育局批准备案后方可延缓入学或休学。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一年,期满后仍不能就学的,应当重新提出申请。

  02. 严格规范学籍管理

  学校不得为超计划、违规选拔、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办理学籍注册。符合小升初政策入学是申请普通高中指标到校生的必要条件之一。学校不得接收未按规定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入学。区教育局通过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监测学生转学情况,重点监管小学高段的批量转学,坚决防止通过转学提前抢挖生源。

  03. 规范报名信息采集

  运用“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实行一网通办,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简化入学手续。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