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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20岁失足女被杀:闺蜜想把她“卖”给别人,被闺蜜丈夫杀死

时间:2023-09-14人气:作者: 佚名

2011年20岁失足女被杀:闺蜜想把她“卖”给别人,被闺蜜丈夫杀死



被分尸的女子

2011年3月19日,贵州一村庄的村民,发现家附近的一条河里,好像有一条人的腿。

这条腿被卡住了,起初他们都是没太在意的。

可是,到了晚上时,这条腿还在,而且发出了阵阵的臭味。

他们觉得可能有人被杀了,出了人命了。

在确定是一条人腿后,村民们就报警了。

民警闻讯赶来,他们将河里的大腿打捞上来,这确实是一条人腿。

死者是谁?

又是怎么被杀的?

初步判断,这是杀人分尸案。

毕竟死者只剩下一条腿了,而且这条腿被切的很整齐。

法医对这条腿做了初步的鉴定。




村民发现河里有人脚

在做鉴定前,民警也试图着打捞死者其他部分的尸体,很遗憾的是,他们没有打捞着。

法医给出的结论是,死者是一名女性,死亡时间一个多月。

她的年龄在18-20岁之间。

如此一个年轻的女孩,她怎么被杀了呢?

这个年纪的女孩,若是被杀,很大可能是和发廊,洗浴中心,网吧,等等娱乐场所有关,毕竟这些地方的环境不怎么样。

他们开始排查附近的娱乐场所。

结果并没有发现失踪人员或者可疑人员,至少没有排查到。

难道死者不是本地的吗?

民警又把打捞上来的大腿,提取了DNA,把DNA输入数据库,得知她是在县城里的某发廊工作的员工。

她叫李茂梅,时年20岁。

之前她被打击过,在派出所留下了档案。

她也是贵州的,只不过不是本县的,民警赶紧联系她的家人。


死者李茂梅年仅20岁

民警提取了李茂梅母亲的DNA,和她的做了对比,完全符合。

再次确定,死者就是李茂梅。

李茂梅怎么被杀了呢?

原来她一直和男友在一起同居,平时她是在一个美容美发厅里上班。

民警找到她的男友,男友说他的女友李茂梅是在2月4号失踪的。

一直联系不上,他有到处找过女友。

他记得女友李茂梅是2月4号中午12点30分出去的,出去后就失联了。

他一直找女友,都没有找到。

让民警好奇的是,他的女友都失踪了一个多月了。

他为何不报警?

他是不是有作案嫌疑呢?

民警抱着不放过任何一个疑点的态度,对他进行了调查。




警方称其在美容美发厅工作



闺蜜的嫌疑很大

调查的结果是,李茂梅的男友没有作案的嫌疑,至少民警在他住的地方,没有发现任何可疑的点,而且他也没有杀害女友的动机。

若是按照男友所说的,李茂梅出去前,是接了一个电话。

那这个打电话的人就很可疑了。

而且打电话的人和李茂梅的关系应该很好,至少她能把李茂梅叫走。

是谁打给李茂梅电话的呢?

李茂梅的男友说是潘燕把她叫出去的。

潘燕是李茂梅的老乡、同事、平时他们两个人关系最好。

按照现在的话来说,他们就是闺蜜。

民警调查了潘燕,她的真名叫曾凡燕,大家平时都叫她燕子。

这个叫曾凡燕的女子,是不是有嫌疑呢?


潘燕是李茂梅的老乡、同事

民警查看了她的详细资料,得知她已经结婚了,和丈夫刘文青还有一个孩子。

她的丈夫刘文青酷爱赌博,夫妻两个人欠了不少的债。

如此说来,他们是有作案动机的。

缺钱的情况下,他们若是害李茂梅肯定是为了钱财了。

民警查看了李茂梅的银行转账记录,发现2月4号,她的卡里少了3890元钱。

等于是她卡里的钱,全部都被取走了。

而取走这个钱的人,就是她的闺蜜曾凡燕。

看到这里民警有了侦查方向,李茂梅很有可能,就是被她最好的闺蜜杀害的。

那么,如何才能找到李茂梅被闺蜜杀害的证据呢?

不能靠推测治罪的。




民警查看了李茂梅的银行转账记录,发现2月4号,她的卡里少了3890元钱

民警到了曾凡燕的老家,得知她的父亲是一名杀猪匠,她在外出打工前,也跟着父亲杀过猪,这说明她的刀工很好。

杀人后分尸,对于她来说都是小菜一碟的事情。

她的嫌疑越来越大了,民警到了她和丈夫租住的地方检查。

就是在他们住的房间里,民警发现了几滴绿豆般大小的血迹。

这些血迹通过鉴定,确实就是李茂梅的。

如此说来,曾凡燕和丈夫住的这个十多平米的房间,就是杀人分尸的第一现场。

民警将曾凡燕控制住了,作案后她一直住在县城看孩子,没有逃跑。

她的丈夫逃跑了。

最终,她的丈夫是从广州落网的。

那么,他们夫妻二人,为何要杀死李茂梅呢?


警方发现绿豆大小的血迹



想把闺蜜卖掉,为他们赚钱

曾凡燕承认了参与杀害闺蜜李茂梅的事实,她说,杀害闺蜜时,马上就要过年了。她的丈夫告诉她,因为赌博欠了很多钱。

他们必须要还一些。

而他们亲眼见到李茂梅,给自己的母亲寄去了一万多,卡上还有三千多余额。

他们就开始打李茂梅的主意了。

她丈夫刘文青是这样说的,让她把李茂梅骗过来,卖给丈夫的同学,让李茂梅换一个地方当失足女。

这样他们夫妻也能分红,李茂梅当失足女每个月,也能为他们赚钱。

听到丈夫的建议,她觉得这个想法很好,她是支持丈夫的。

毕竟对她们是有好处的。

她就把李茂梅骗到了家里,没想到在控制李茂梅的过程中,因为李茂梅的反抗,她丈夫将李茂梅给杀死了。

她没有直接杀人。


曾凡燕称想让闺蜜每个月为他们夫妻赚钱

她确实是没有杀人,也没有想过杀死闺蜜。不过,她帮助丈夫分尸了,还是她的丈夫求她分尸,抛尸的。

她就把闺蜜的尸体卸成小块,都扔到了河里。

在他们夫妻的带领下,民警将李茂梅的其它部位给打捞上来了。

他们确实就是杀人凶手。

杀了李茂梅后,她还将李茂梅卡里仅的3000多元钱取走了,因为他们是闺蜜,她知道闺蜜的密码。

还拿走了闺蜜的身份证,钱就是这样被她取走的。

她说,她没想到丈夫会闹出人命来。更没想到丈夫的真正计划,是想要让她把李茂梅骗过来杀死,取走她的钱。

她也是被丈夫骗了。

不管怎么说,她都是她丈夫的帮凶,他们杀人了,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夫妻二人将李茂梅骗到出租屋后杀人灭口

李茂梅死的太冤枉了,只有20岁的年龄,就这样一命呜呼了。

她那么相信闺蜜,没想到闺蜜竟然要了她的命。

她一步步掉入闺蜜的陷阱,而不自知,太可怕了。

再就是曾凡燕了,跟着这样的一个嗜赌如命的丈夫,有什么前途可言?还竟然同意他把闺蜜“卖”给别人的想法。

脑袋是不是有坑呀。

建议夫妻两个都应该枪毙,这样才对得起冤死的李茂梅。

当然了这个命案再次说明,大家一定要做正当职业呀,若是李茂梅做的是正当职业,恐怕也不会认识曾凡燕这种烂人。

不会认识她,就不会丢命了。

对不对?

标签: 闺蜜  杀人  分尸  失足女  家中冰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