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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丰县总工会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公告

时间:2023-12-20人气:作者: 佚名

2023年丰县总工会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公告

  2023年丰县总工会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丰县总工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能力;

  (五)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40周岁及以下(即1982年12月1日至2005年11月30日之间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2年(含)以上工作经历;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学生;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尚未解除纪律处分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曾有刑事犯罪、受处分记录的人员;有政策规定或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有相关规定不宜报名的人员。

  二、报名办法

  (一)招聘公告、岗位发布网址:

  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报名系统”专题专栏(http://www.chinafx.gov.cn/zt/006008/subPage.html)

  (二)报名时间、方式

  1.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信息和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

  报名网址:http://218.3.233.8:8181/Default(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报名系统”专题专栏,点击页面左侧“丰县人事考试+”中的“报名系统”)

  2.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3年12月4日9:00-12月8日17:00

  3.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12月4日9:00-12月9日17:00

  4.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3年12月4日9:00-12月11日12:00

  5.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3年12月4日9:00-12月12日12:00

  6.缴费确认时间:2023年12月4日9:00-12月12日17:00

  (三)网上确认

  1.丰县总工会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并负责解释。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意见。丰县总工会对应聘人员网上作出资格初审不合格决定时,应告知应聘人员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应聘人员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丰县总工会陈述申辩。

  2.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向丰县总工会申请办理报名笔试费用减免手续。办理地点:丰县总工会(地址:丰县人民中路一楼,联系电话:0516-89222708)。

  3.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照片上传、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缴费成功后,除符合条件的低保家庭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

  4.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原版电子照片(近期免冠证件照,jpg格式,大于30k且不超过200k,像素≧300×215)。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报名,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个人信息应针对岗位资格条件,真实、准确、有效地填写。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招聘单位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资格条件仍然坚持报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者,将随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如在聘用后查实,将予以清退。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国家、省另有规定,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资格初审通过后,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在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报名系统”专题专栏,点击页面左侧“丰县人事考试+”的“报名系统”登陆个人账号自行下载打印(http://218.3.233.8:8181/Default)。具体打印时间请关注报名网站“招聘通知”栏发布的相关笔试通知。

  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丰县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6-89215108(工作日8:30-11:30,14:00-17:30)。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笔试

  1.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占70%、工会基础知识占30%。卷面满分为100分。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大纲、教材及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时间、笔试地点以报名网站发布的笔试通知为准。

  2.笔试考试。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笔试阅卷结束后,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岗位的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可登录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报名系统”专题专栏,点击页面左侧“丰县人事考试+”中的“报名系统”招聘通知栏(http://218.3.233.8:8181/Default)凭准考证号查询笔试成绩。

  (二)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根据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不超过招聘岗位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在上述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包括:

  (1)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供相应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上打印,网址为:http://www.chsi.com.cn );

  (3)两年以上工作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证明或工作证明(模板见附件)等。

  在资格复审时,考生信息与网上报名提供信息不一致且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复审为不合格。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应聘人员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1个工作日内向丰县总工会陈述申辩。

  因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从笔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资格复审合格的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面试费每人100元。

  3.面试考试。应聘人员须携带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面试成绩当场书面告知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为百分制,60分为合格线。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准考证的考试时间、地点为准。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所有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第三位四舍五入)。在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报名系统”专题专栏,点击页面左侧“丰县人事考试+”中的“报名系统”招聘通知栏公布应聘人员总成绩。

  四、体检考察

  在笔试、面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岗位拟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再并列,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加试)。

  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填报联系方式的通畅,以便通知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在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行业有特殊要求的,按法律、法规、规章或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参照我省公务员录用体检要求,属于当场或者当日复查的体检项目须当场或者当日提出申请,其他项目可以在收到体检结果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一次。体检组织单位对申请复查人员组织复查,体检结果以复查结论为准。复查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考察组织单位制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

  对应聘人员作出考察体检不合格决定前,丰县总工会应当告知应聘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应聘人员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丰县总工会对应聘人员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对应聘人员作出考察体检不合格处理决定的,应当制作考察体检不合格决定书,依法送达应聘人员。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应聘人员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缺额时,在笔试、面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总成绩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再并列,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加试)。

  五、公示及聘用

  考察结束后,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报名系统”专题专栏,点击页面左侧“丰县人事考试+”中的“报名系统”招聘通知栏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报考人员监督,期限为5个工作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由丰县总工会负责查实。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相关待遇及管理办法

  被聘用人员与徐州东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县总工会另行安排工作岗位。试用期及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的聘期工资由基础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三部分组成。其中基础工资按照当年本地月最低工资的1.5倍执行(含“五险一金”个人承担部分);薪级工资包括工会工龄津贴和学历津贴,按等级计算;绩效工资以基础工资为基数,依据年度考核等次浮动,按年发放。

  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不服从用人单位工作岗位安排的,解除劳动合同。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本人负责在合同签订前解除与原单位的人事或用工关系,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七、考试聘用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把人员“进口”关。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八、其他事项

  所有招聘工作进度信息均在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报名系统”专题专栏,点击页面左侧“丰县人事考试+”-“报名系统”招聘通知栏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及时上网查询,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延误的,应聘人员自主承担相关责任。

  本公告由丰县总工会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丰县总工会):0516-89222708。

  技术咨询电话(丰县人事考试中心):0516-89215108(受理涉及网报系统使用、照片处理、密码遗失等技术保障问题)。

  2023年11月29日

  附件:工作证明(模板)docx.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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