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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九江庐山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公告 庐江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时间:2023-11-15人气:作者: 佚名

2023九江庐山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公告 庐江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任何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1、庐山风景区 (含牯岭镇、庐山新城) 及文物保护单位

  2、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

  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

  4、电气设施安全保护区:

  国家机关办公区、工业园区、医疗机构、幼儿园、大中专院校及中小学校教学

  6、山林、绿地等重点防火区;

  7、城市桥梁、地下空间:

  8、公园、商场、集贸市场、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

  二、划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地域

  西侧沿秀峰景区前环山公路以南至钵盂山以东,向北沿绕城高速以东至长虹港杨家港段以南,沿长虹港至邬家以北,玉京山东南至白鹿镇进观音桥景区路口以南,向东至盛鸿机床东侧规划路以南,沿规划路向南至华业精工东侧规划路以西,沿清泉涧至工业园污水处理厂以西,沿湖岸线向南至紫阳堤以内,向西沿湖岸线至秀峰港以内,东牯岭以北至秀峰景区,及鄱阳湖西大道西侧(至钱湖拐弯处)属禁燃范围(图附后)。

  禁燃时间:禁燃范围内,全年任何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三、禁燃种类:全市在上述禁燃范围内,禁止燃放任何种类烟花爆竹。

  四、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和区域或者禁止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不听劝阻,继续燃放,阻碍行政机关依法执行公务,情节严重的,由公安机关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劝阻和举报,经查实举报的线索每起奖励500元,举报电话:110。

标签: 烟花爆竹  东至  景区  庐山  长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