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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圳宇枫景小区安置房回楼通知

时间:2023-10-20人气:作者: 佚名

开封圳宇枫景小区安置房回楼通知

  开封市鼓楼区州桥遗址、瓮城、南光明街、旧货市场、黄河大街南延、轻轨二期项目被征收人:

  您所选定的圳宇枫景小区安置房已具备回楼条件,请您于2023年10月23日至2023年12月22日工作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征收协议书原件、结算凭证原件到开封市鼓楼区房屋征收中心房源科办理回楼相关事宜。回楼期限自2023年10月23日至2023年12月22日,逾期未回楼产生的一切损失及后果由被征收人承担。

  自该通知发布之日起,不再发放逾期过渡费。

  地址: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政府东办公区A楼107(新华东街20号)

  电话:27889619

  特此通知

  开封市鼓楼区房屋征收中心2023年10月20日

标签: 开封市  鼓楼  原件  东街  日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