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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经济补偿相关指南(邢台 经济)

时间:2023-09-03人气:作者: 未知

邢台经济补偿相关指南(邢台 经济)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用人单位何时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合同到期不续签算解除合同吗?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第四十六条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单位合并,新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如何计算经济补偿年限?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继承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工作单位的工作年限。

  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该情形不属于《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

  因此,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