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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娄底"宝马司机醉驾撞人拖行"案一审宣判

时间:2023-07-07人气:作者: 佚名

湖南娄底"宝马司机醉驾撞人拖行"案一审宣判

(原标题:湖南娄底“宝马司机醉驾撞人拖行”案一审宣判)


事发现场

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官网消息,7月7日,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肖某某交通肇事案一审公开宣判,判处被告人肖某某有期徒刑六年三个月。

经审理查明,2022年9月2日,被告人肖某某酒后驾车与被害人谢某驾驶的二轮电动自行车追尾相撞,造成谢某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肖某某驾车逃离现场,因谢某衣裤被卡入肖某某驾驶的轿车左前角,致使谢某被车辆拖行2100余米。随后,肖某某被执勤交警截停。经鉴定,肖某某的血液酒精含量为124.51mg/100ml,谢某所受伤为重伤二级。法院认为,被告人肖某某的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根据肖某某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危害后果,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公诉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宣判。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当事人近亲属及各界群众等50余人参与旁听。

此前报道:

"宝马撞人拖行案"肇事女子落泪求宽大 伤者仍无法说话

4月11日上午,“宝马女司机醉驾撞人拖行”案在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一个多小时的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肖某某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发表了意见,被告人肖某某做了最后陈述。因案情疑难复杂,法庭将对该案择期宣判。

11日下午,据参加庭审的伤者谢女士家属告诉极目新闻记者,庭审中,肇事女司机肖某某落泪忏悔,恳求宽大处理。另一位与此案相关的嫌疑人梁某某,则进行另案处理。


法院大门


检察院的告知书(受访者供图)

宝马撞倒女子拖行2.1公里

据极目新闻此前报道,2022年9月2日晚11时52分许,湖南娄底市娄星区吉星路株山公园东门地段一辆宝马车追尾撞上一辆二轮电动车,骑车女子的衣裤被卡入轿车的左前角。但宝马并没有及时停下,而是将骑车的女子拖行逃离,行至2.1公里外的吉星路中澳加油站地段时,被交警截停查获。事后警方发现,宝马女司机肖某某系醉酒后驾驶,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将其刑事拘留。

伤者谢女士的丈夫周先生回忆,去年9月3日上午8时37分,他接到交警打来的电话,说他妻子出了车祸,人在娄底市中心医院治疗。周先生到达医院时,并没有第一时间看到妻子,护工拿着一张照片给他辨认。当时,因为伤者脸部全是伤口且浮肿,长头发变成了短头发,周先生第一眼并未认出,直到多看了几遍照片后才确认是妻子。

随后,谢女士被转入ICU进行治疗,直到四个月后的今年1月,才转至康复科治疗。四个月ICU的治疗费用高达八十余万元。

周先生提供的一份诊疗记录显示,该起事故造成谢女士闭合性颅脑伤特重型,大面积皮肤多处挫伤擦伤。目前,谢女士还需要长时间的康复治疗。

周先生称,事发当天晚上,妻子是在骑车去上班的路上被撞的。“她在做分拣员的工作,工作时间是每天零点三十分到早晨七点。”周先生没想到,一次上班路上发生的意外,会将伤痛一直延续到现在。


伤者谢某某的丈夫周先生

伤者至今无法行走和说话

周先生今年42岁,妻子38岁。

在来娄底工作之前,夫妻俩在涟源老家的一家暖水瓶厂上班,日子过得还不错。前两年,他们在涟源老家盖了三层楼的房子,欠了十几万元的外债。

周先生自己也被确诊为肝硬化,无法在夜间加班。2022年,两人来到娄底,周先生成为一名快递员,妻子则在白天帮忙送快递的同时,晚上找了一份分拣员的工作,需要在凌晨上班。

“我姐夫现在每个季度都要到长沙的医院去做复查。”谢女士的弟弟谢先生称,姐姐和姐夫本来工作就辛苦,这一年来在娄底租房居住,姐夫每天骑电动车来回一个多小时取货,然后送货,两个人带着两位老人和两个孩子在娄底打拼。

事故发生后,所有的工作都停止了。

为了照顾妻子,周先生退掉了原来的房子,在娄底市中心医院附近另外租了一个步梯房,每月房租600多元。现在,因为妻子每天有8个小时的康复治疗,周先生和母亲轮流24小时陪在医院照料。

“她现在全身的伤口不断地反复,起泡,7个多月过去了,还没有恢复。”因为脸部和舌头受伤,妻子的咀嚼能力也受到影响,无法正常饮食,也无法行走和说话。


事发路段

女司机落泪恳求宽大处理

4月11日上午,肖某某交通肇事案在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庭审持续了一个多小时。

周先生的堂哥称,进入法庭时,肖某某身着便装,戴着口罩。“在法庭上她落泪了,说对不起伤者,恳求对她宽大处理,让她早点出去打工挣钱弥补。”

参加了庭审的谢先生告诉记者,法庭上,在检方口述的宝马车行车记录仪录音内容中,他明确听到肖某某说了“我撞了一个女人”这句话。肖某某也认可检方口述的上述内容。随后法官询问其开车时有没有感觉到什么异常,肖某某称,她当时喝了酒不知道。


躺在病床上的谢某某(受访者供图)

庭审现场,谢先生只注意到肖某某的父亲,其他人并不熟悉,双方家属也并未碰面。庭审中宣读了5名目击证人的证词,并无证人到现场。

谢先生称,庭审过程中,检方的量刑建议是在3至7年有期徒刑,但法官并没有当庭宣判。

此前有媒体报道称,事故发生当晚,相关笔录和宝马车行车记录仪内容提到,肖某某事发前和梁某某等人喝酒。一段手机通话中,肖某某两次提到她撞了人,梁某某则建议肖某某别管,否则可能会暴露酒驾。

2022年12月16日,娄星区人民检察院给谢女士的家属发来的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也写到,犯罪嫌疑人肖某某、梁某某涉嫌交通肇事、危险驾驶案一案,娄底市公安局于2022年12月16日向该院移送起诉。然而,在4月11日娄星区人民法院官方发布的庭审公开信息中,并未提到梁某某。参加庭审的谢女士家属告诉极目新闻记者,检方在法庭上明确表示,梁某某案件将另案审理。


正在治疗的医院

肇事方只垫付10余万元

4月10日下午,极目新闻记者来到事发地——吉星路珠山公园东门路段,看到车辆川流不息。

这是一条双向六车道的柏油路面,道路两侧有花坛,还有非机动车道及人行道。记者在现场观察发现,道路上行驶车辆的速度都不慢。在一处没有红绿灯的斑马线上,行人穿行时,少有机动车辆主动让行,非常危险。

根据警方的鉴定结果,当天晚上是阴天,该段道路夜间虽然有路灯照明,但视线一般。


肇事女司机

“事故发生后,肇事司机的丈夫到医院来看过几次。”周先生称,庭审前的4月7日,双方在法院组织下见面,对方家属曾表示歉意,但并没有办法得到他的谅解。其中最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现在谢女士已经花费了90万元的医疗费,肇事方只垫付了9.8万元,另外给了3万元的生活费。“这个对我们来说是杯水车薪,我们根本没办法谅解。”

据谢女士的家属了解,肇事女司机及其父亲都在娄底当地的医院工作,其丈夫在当地另一家单位上班。

周先生表示,目前法院还未就此案作出判决,后期他们将遵循律师的建议,适时提起民事诉讼,寻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