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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年广东母亲报警称杀了自己儿子,法院:正当防卫,儿子强奸在先

时间:2023-08-02人气:作者: 未知

18年广东母亲报警称杀了自己儿子,法院:正当防卫,儿子强奸在先

“我儿子性侵了我,我亲手杀了他!”

2018年6月19日,在珠海区的一间小平房内,一位衣衫不整的中年女子眼神空洞地坐在血泊中。

儿子怎么会性侵自己的母亲?这位母亲又是怀着什么样的心情杀了自己的亲生儿子?

事件经过

父亲的行为、言语以及思想对于孩子的一生影响极为重大。

心理学研究表明,一个男孩在青春期时常撒谎、打架等,大概率与他有一个极不负责或者没有起到正向引导与约束的父亲有关。

少年时期的石头,记忆中的父亲总是非常暴躁。

不仅是对母亲,时常有外面的人拿着棍棒跑到家中,一边大喊着父亲的名字,一边找父亲理论。

这个时候若是父亲在家,总也是气冲冲地往外跑。

直到有一天少年的石头,看到一辆警车开往家里,在那之后父亲便四年没有回家。



警方抓捕嫌疑人/网图

母亲余芳红是个能干、聪明的人,即使父亲没有在,她也仍然把家里维持得井井有条。

但对石头的管教却越来越放松,母亲余芳红总是带着一种亏欠的心理面对着孩子石头。

她觉得是自己没有给到小石头一个完整的家,总想代替丈夫弥补对小石头这四年缺失的父爱。

于是在家中石头是想怎样怎样,童年时也很少听到母亲对于他的责骂。

这让小石头逐渐养成了骄横、暴躁的性格,一旦有一点不合心意的事情,就必须要摔打东西。

在学校中,这位缺乏管教的少年,更是老师和同学们眼中的恐怖分子。

在校园中,一到夏天石头便穿着黑色背心满到处逛。

也不知道从哪里收了几个小弟,每天手里一盒烟,搞得自己像黑社会一样。

余芳红对儿子这样不务正业的样子,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心里总想着只要他快快乐乐地长大,没有像他父亲一样干什么违法乱纪的事情,就这样让他去吧。

于是面对学校老师多次劝说,余芳红也是帮儿子能隐瞒便隐瞒,能讨好便讨好。

逐渐长大的石头,早已习惯了没有父亲的日子。



结婚证/网图

因为出狱后的父亲在行为上并没有改变,回到家中与妻子余芳红早已心生隔阂,还有一位每天无视自己、瞧不上自己的孩子,最终石头的父亲选择与妻子离婚。

就这样18岁的石头,一个躁动青春期的男孩子,毅然决然地向母亲提出了辍学的要求。

余芳红看到儿子并不是学习的料,也就同意石头外出打工。

这个小乡村中的暴躁青年,与一群狐朋狗友相伴下到外地出门打工。

也是这个年纪荷尔蒙躁动的驱使下,石头在工厂中无法自拔地喜欢上了一个女孩子。

但这个女孩对石头这样的脾气暴躁的男生并不感兴趣,经常拒绝与石头的单独交往。

于是在内心孤独寂寞的驱使下,石头的内心逐渐生出了一个邪恶又恐怖的想法。

一天在一个夜色未满,黄昏将去的傍晚,石头假借自己有急事,利用女孩子的善良,将她骗到了工厂不远的小树林中。

当女孩意识到事情不对的时候,石头凭借自己的蛮力,用手掩着姑娘的口鼻对其进行了强奸。

再一次见到母亲,是石头坐在监狱的房间中。

母亲风尘仆仆地赶来,看到坐在对面那张与丈夫尤为相似的脸,一时陷入了沉思。

或许在多年后,余芳红拿着水果刀看着儿子倒在血泊中的尸体,也是如此刻这般无奈的心境。

出狱后的石头性格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变化,一时间在家中几乎不说话。

余芳红以为这是石头在监狱中明白了道理,以后也会慢慢地走上正确的人生。

谁知儿子每天也不知道去干什么,回家了精神上总是恍恍惚惚,有时连自己说的话也听不清楚。

而老老实实、勤勤恳恳一辈子的余芳红怎么也想不明白,儿子竟然为了挣钱参与到毒品买卖与吸毒的犯罪道路。

这让她忽然意识到自己多年来的纵容,如果再继续下去,可能会让儿子做出更为无法弥补的错误。

于是带着出狱的儿子,余芳红与儿子一起到了离家很远的城市打工。

一边可以起到照顾儿子生活起居的事情,一边也可以做到对儿子的看管。



出租房/网图

然而这么多年家庭的动荡,让本来就穷苦的家庭雪上加霜。打工挣来的钱勉强够补贴家用,但给儿子找个老婆却是难上加难。

看着已经三十好几还和自己住在一起的石头,年近六十的余芳红只能安慰自己至少都健健康康地活在这个世界上。

一天夜里,带着醉意的石头回到了家。

看着与自己相伴多年、共枕一张枕的母亲,他的恶意徒生。

在余芳红半梦半醒中,儿子石头将恶爪伸向了养育自己多年的母亲。

惊醒的余芳红从没想过,从自己肚子里出去的儿子会干出侵犯自己的事情。



水果刀/网图

挣扎了半天才逃出的她既惊慌又屈辱,匆忙拿起桌上的水果刀自卫。

石头就像被恶鬼附身了一般,一步步逼近生自己养自己的母亲。

万般无奈之下,余芳红一刀捅进了儿子的腹中,顿时鲜血洒满了握刀的双手。

看着倒在血泊中的儿子,她终于知道自己错了,不该杀人,更不该溺爱儿子。

赶来的警方逮捕了余芳红,最终法院判处她有期徒刑3年,但缓期5年执行。

事件解读

1.明明是石头侵犯了自己的母亲。余芳红为了自保才杀死了石头,为什么要判她有期徒刑3年?

第二十条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正当防卫/漫画图

余芳红杀死儿子事出有因,但在当时,她可以自保的方式有很多。

在诸多的自保方式中,余芳红选择了杀死儿子这一条。

从她拿起刀的那一刻,就注定会出现正当防卫过度的情况。

法院也是根据《刑法》第二十条,认为余芳红是防卫过度造成儿子石头死亡。

2.最终法院以余芳红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为什么还要缓期5年执行?这意味着什么?

第七十三条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法庭审理/网图

有期徒刑3年,但缓期5年执行,意味着很大概率上,余芳红不用坐牢。

缓期5年执行,就是指5年后才去坐牢。

但在这5年期间,只要余芳红表现良好,不再犯罪,法院就不会执行那3年的有期徒刑。

从某种角度来讲,这是司法人文性的体现,毕竟余芳红是为了保护自己才失手杀了儿子的。

总结启示

这也给众人一个提醒,青少年的成长是要在必要的引导和约束之下。

溺爱并不是一种理智的爱。

标签: 强奸  坐牢  法院  性侵  杀人  正当防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