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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纪委披露落马“老虎”的“政绩”:花费两亿多,打造6座仿古驿站

时间:2024-04-21人气:作者: 佚名

中央纪委披露落马“老虎”的“政绩”:花费两亿多,打造6座仿古驿站

撰文 | 董鑫 ‍‍

4月21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刊发题为《从案例通报看纪律要求| 坚决纠治劳民伤财搞政绩工程》的文章。

文章指出,福建省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陈家东在担任漳州市委书记期间,为了早出政绩、快出显绩,未经调研论证便花费2.11亿元打造6座仿古驿站,最终长期荒废闲置,成了“半拉子工程”。

政知圈(微信ID:wepolitics)注意到,今年1月召开的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指出,要紧盯权力观扭曲、政绩观错位现象,着力纠治急功近利、竭泽而渔、劳民伤财搞政绩工程、数据造假等问题。


图为陈家东出镜忏悔

造成国有财产损失1.9亿‍‍‍

公开简历显示,陈家东出生于1959年8月,福建长乐人。

他在福建任职多年,历任宁德市委副书记(正厅级)、福安市委书记,宁德市委副书记、市长,福建省林业厅厅长、党组书记等,漳州市委书记。

2016年12月,他担任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次年1月当选为厦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22年2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发布消息,陈家东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审查调查。

经审理查明:2000年至2022年,陈家东利用担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林地审批、项目承揽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9415万余元。

2013年至2014年,陈家东在担任漳州市委书记期间,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违规向开发商多支付工程款,造成国有财产损失1.9亿余元。

2015年至2017年,陈家东利用担任漳州市委书记职务上的便利,伙同他人共同侵吞国有财产人民币341万余元。

2023年9月,陈家东一审被判无期。

落马“老虎”的政绩工程

今年1月,陈家东在年度反腐大片《持续发力纵深推进》第三集《强化正风肃纪》中出镜。

片中披露,他到任漳州市委书记之后,推出一批工程项目,目的就是早出政绩、快出显绩。

刚到漳州不久,为了贪大求洋、引人关注,陈家东未经深入调研,也未经可行性论证,将当地计划建设的戏院改为了歌剧院。仅前期设计就耗资2700多万元,主体工程合同价格则达2亿多元,一旦建成后,还需要高昂的运营维护费用。

在陈家东调离漳州后不久,歌剧院工程就陷入停滞,最终沦为“半拉子工程”,已经投入的费用有去无回。现在,项目所在地已成了两个大水塘,只剩下露出水面的桩基。


歌剧院项目所在地成了两个大水塘,只剩下露出水面的桩基

在漳州任职期间,陈家东还提出打造“闽南生态文化走廊”示范段,按照一比一的比例复制漳州古厝,打造建设6个驿站,最大的一座占地达6万多平方米,总花费达2.11亿元。

当时,花卉博览会即将在漳州开幕。陈家东希望,能在开幕前建设这个项目,从而引起领导的关注。

在选址时,陈家东还专门带了一个风水师,去看风水、调整方向。

但驿站建成后投入运营时,种种问题显现了出来。这些驿站都是原样复制当地著名古厝,游客不会选择来看复制品。且6座驿站分散在25公里长的国道沿线,也形成不了聚拢效应。

当地一家国企曾受政府委托管理,搞旅游业。好不容易招过来几个商户,很快也都退租了。大多数驿站由此长期荒废闲置。驿站的管理人员、安保人员及日常的绿化管理、维修维护、水电费等费用每年支出近300万元。


陈家东花费2.11亿元打造的仿古驿站

从重或加重处分

对于陈家东的这些“政绩”,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在文中明确指出,一些领导干部醉心于“作秀”而不是“做事”,热衷于“造势一时”而不是“造福一方”。

一段时间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都在持续深入推动整治“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

例如,云南省纪委监委对任性用权乱作为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通报搞“形象工程”、增加乡镇财政负担等典型问题。湖南省湘潭市纪委监委推动专项整治“半拉子工程”“形象工程”“面子工程”,围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主题举办专题培训,深化政绩观教育等。

还有不少通报。

例如:

  • 1月,江西省上饶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李茂荣严重违纪违法被双开。

    通报指出,他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置若罔闻,政绩观扭曲,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 3月,贵州省铜仁市人大常委会原副厅长级干部陈代文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通报指出,他违背新发展理念,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在4月21日最新发布的文中指出,违背群众意愿、一味追求政绩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反映出一些党员干部权力观扭曲、政绩观错位。

值得注意的是,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在总则中,新增对党组织和党员“切实践行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的要求。

在分则中还新增第五十七条,将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行为由违反群众纪律调整到违反政治纪律,并规定为从重或者加重处分情形。

资料 |央视新闻、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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