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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名英籍香港特区终审法院非常任法官请辞,李家超回应

时间:2024-06-07人气:作者: 佚名

两名英籍香港特区终审法院非常任法官请辞,李家超回应

(原标题:两名英籍香港特区终审法院非常任法官请辞,李家超回应)

【环球网报道】据香港星岛网7日报道,两名来自英国的香港特区终审法院非常任法官岑耀信及郝廉思提出辞呈。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李家超7日凌晨发表声明,表示对二人辞任感到遗憾。他表示,香港已由乱到治,市民依法享有的人权和自由没有任何改变,法院独立公平审判案件不受干预没有任何改变。

李家超表示,对岑耀信和郝廉思辞任香港特区终审法院非常任法官表示遗憾。他留意到郝廉思表示他继续“对法院及其人员的全面独立性有完全信心。”

两名英籍香港特区终审法院非常任法官请辞,李家超回应

图为李家超资料图,他对两人辞任香港特区终审法院非常任法官表示遗憾 图自香港中通社

李家超还表示:“我必须强调,2019年香港发生大规模暴动、港版‘颜色革命’,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和香港特区安全。为填补当时国家安全法律几乎真空的漏洞,中央颁布实施《香港国安法》,特区也完成就《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立法,制定了《维护国家安全条例》,同时保障市民依法享有的人权和自由,《基本法》《香港国安法》和《维护国家安全条例》均明确在条文中订明,《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的国际公约》适用于香港的有关规定所保障的权利和自由,包括言论、新闻、出版、结社、集会、游行、示威的权利和自由,继续依法受到保护。”

李家超说,香港的政治制度,自香港回归日起,按《基本法》有完整的制度安排。香港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特别行政区,行政、立法、司法的制度和权力,在《基本法》明确列明;市民依法享有的人权自由亦在《基本法》明确列明,包括《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的国际公约》和国际劳工公约适用于香港所规定的人权和自由。这些制度由《基本法》颁令实施至今天,没有改变,将来也不会改变。

最后,李家超称,“香港已由乱到治,市民依法享有的人权和自由没有任何改变,法院独立公平审判案件不受干预没有任何改变,唯一不同的,是国家安全已得到更有效保障,香港的安全和稳定得到更有效保障,市民安居乐业得到更有效保障。”

星岛网还报道称,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司长林定国也发表声明称,对于两名终审法院海外非常任法官的请辞,感到十分遗憾和可惜,并感谢他们过去的贡献,“但无论如何,这一事件绝不会动摇或减损律政司坚持维护法治,包括法院独立司法权的决心和信心。市民大众以及关心香港的朋友应该对香港法院所有继续尽忠职守、无畏无惧履行责任的本地及海外法官和司法人员表示感激,并给予全力支持和鼓励”。

延伸阅读

英国“涉港间谍”离奇死亡,外交部回应

英国日前起诉3名男子协助香港情报部门非法监控及搜集信息,其中一名被告离奇暴毙。中国外交部对此回应称,反对英方借所谓“间谍活动”诋毁中国。


图为4月28日的伦敦街头(资料图/路透社)

在5月22日的中国外交部例行记者会上,针对记者询问“涉嫌协助香港情报机关而被起诉的一名前英军军官,上周日被发现倒毙于英格兰东南部一个公园内。请问中方对此有何回应?”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汪文斌回答说,“我们注意到有关报道”,并表示此前已就英方所谓“中国间谍案”阐明了立场,“我们坚决反对借所谓‘间谍活动’对中国恶意诋毁,敦促英方停止反华政治操弄”。

据香港《星岛日报》5月23日报道,英国本月13日起诉3名男子违反国安法,指控他们协助香港情报部门搜集信息。其中37岁的被告、英国退役海军陆战队员特里克特,19日下午在英格兰东南部伯克郡一个公园内身亡,警方暂列“死因不明”,有待验尸。特里克特的律师对其死讯表示震惊。报道称,特里克特之前是机场边境部队成员,2007—2013年在海军陆战队服役,今年2月成为英国内政部移民管理警察,同时为一家私人保安公司工作。英国《每日邮报》称,特里克特被捕后遭羁押期间,即本月13日出庭前两天,曾向看守所警察提到,一旦获释他会自杀,并表示“自己生无可恋”。英国媒体还称,他被起诉后曾企图自杀。

英国对3人提起诉讼后,中国外交部驻港公署表示,英国警方以涉嫌向香港特区情报部门提供协助为借口,宣布起诉包括中国公民在内的3名人员。中方对英方违背国际法原则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罗织罪名、编造所谓案件,对香港特区政府进行无中生有的污蔑抹黑表示强烈不满和坚决反对。声明指出,英国《国家安全法》条款定义模糊、执法部门授权宽泛已被世人诟病。英方滥用国安名义,无视基本人权保障,任意逮捕羁押,不仅违背法治精神,更是赤裸裸的政治操弄,其干预香港事务、包庇勾连反中乱港分子的险恶用心昭然若揭。


图为香港特区政府大楼(资料图)

香港《大公报》23日称,虽然特里克特的确切死因尚未明朗,但英国去年通过的新国安法案,一直被批评其执法严苛、赋予政府极高权力,以至无视对人权的最基本保障。该法律赋权内政大臣可在涉案人士缺席、未获通知、未被听取陈述的情况下,便采取预防和调查措施,例如禁止对方离开住所或强制于某一处所,禁止使用计算机、手机,甚至可以任意禁锢涉案人士,限制用电子通信器材与他人联系。至于针对外国势力相关的行为,英国警方还可以进行无证拘捕、羁押,检控前可羁押最长14天,并搜集指纹、DNA,进行测谎,限制涉案人士咨询律师,更可以禁止旅行、财产交易限制、指定居住地,禁止或限制进入指定区域、禁止使用金融服务、禁止从事某项工作或学习,要求涉案人士定时报告、约谈,对其作出监视、披露住处和测谎等。可以说,英国的国家安全法几乎把被告应有的最基本人权保障视如无物,而且这次特里克特等人被起诉的“协助外国情报机构”和“外国干预”两条罪行,还是最高可被判处14年监禁的重罪,“究竟特里克特在被扣押期间面对多大的精神压力,恐怕外人根本无法想象”。

文章称,英国大选即将于7月举行,执政的保守党长期以来的颓势难以在短时间内力挽狂澜。在这个微妙的时候,英国政府突然打着“国安”名义炮制案件、制造事端,就更难免令人猜测背后是否想借打“反华牌”转移视线的目的。有港媒表示,英国一边对香港国安法及《基本法》23条立法说三道四,一边收紧本国的国安法,“十足的双重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