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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存安全隐患,陕西一小区物业经理阻止幼儿园师生出入,8年后被控寻衅滋事罪

时间:2024-04-29人气:作者: 佚名

称存安全隐患,陕西一小区物业经理阻止幼儿园师生出入,8年后被控寻衅滋事罪

以存在安全隐患为由阻止小区幼儿园师生出入,事发8年后,曾担任小区物业经理的李浩被捕。他被认为属于“严重影响幼儿园正常办学秩序”,之后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当地检方提起公诉。 事情发生在2015年榆林市“塞上明珠园”小区内。李浩的岳父柳福祥作为这个小区最早的开发者之一,将其女婿雇为该小区的物业经理。他表示:“违法办学的幼儿园,哪来的正常办学秩序?”他认为,举报、阻止违法行为,李浩应当是无罪。 “(当时)幼儿园未规划建设备案、未竣工验收,未消防验收、无消防设施、无消防通道,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柳福祥和其女婿李浩于2015年2至9月多次向有关部门举报幼儿园存在隐患,并以小区项目部负责人的名义向家长发出通告,甚至动用物业保安阻止师生进入。 期间,双方虽因出现肢体接触及言语冲突多次报案,但被公安机关认定为民事纠纷,告知其自行协商或到法院诉讼解决。 然而2023年底,李浩突然被捕,便是因8年前的这起旧事。其家人疑惑,此事早已“翻篇”,为何至今又重提?


▲幼儿园所在商住楼

合伙开发房地产闹矛盾

一股东举报另一股东关联幼儿园涉违规办学

2011年4月,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青云镇的柳福祥和邻村的尤东堂、张红兵、张喜明,4人合伙开发当地新农村建设项目“塞上明珠园”。4人原各占股25%,后因每人投入费用不同,股份有所变化。当年,柳福祥为项目总负责人。

此后,该项目在实际运行中并不顺利。2014年3月,4人召开股东会议,决定柳福祥、张喜明、张红兵三人退出,由尤东堂接手,担任项目实际控制人,完成收尾工作。同时,尤东堂需为三名股东办理南区3号商住楼的手续,并将各股东实际投资款进行返还。

柳福祥称,尤东堂接手项目后至今,并未履行股东会议决定,既没办理南区3号商住楼手续,也没有按实际投资款返还,导致其被四处追债。而尤东堂则对柳福祥主张的债权并不认可。

本案中的大风车明珠幼儿园(以下简称幼儿园),是尤东堂于2014年5月,将小区商住1号楼1-3层租给其女儿、女婿开办的幼儿园。

整个小区很长时间都未通过竣工验收。从2015年2月起,柳福祥多次就该幼儿园涉嫌违规办学、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向教育主管部门等进行举报。

他对红星新闻表示,之所以举报,由于尤东堂并未履约,自己当时仍是“塞上明珠园”项目的总负责人,一旦小区内幼儿园出现安全事故,自己需担责。

一份落款为榆林市榆阳区尤家湾新农村建设小区项目部负责人柳福祥,时间为2015年2月28日的“通告”这样写道,由于小区现有幼儿园不是经过规划设计的正规幼儿园,把商业门面房简单装修为幼儿园,没有经过任何主管部门的监管与验收,也没有最关键的消防设施,存在很多严重安全隐患。“通告”还称,为了孩子们的健康与安全,项目部决定强行关闭幼儿园,特此通告各位家长。

柳福祥称,李浩曾陪同自己多次去教育局等相关部门反映问题,2015年9月,榆阳区教育局曾要求大风车幼儿园学生陆续分流到其他幼儿园,但此后没有下文。


▲目前幼儿园外景

居住在该小区的安先生告诉记者,自己的孙子2015年-2017年在该幼儿园就读,当年确实看到了关于该幼儿园存在隐患的通告。学生家长应该也都知道幼儿园的安全没有达标,教育局的人也来了,说过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

多年过去后,红星新闻在现场看到,该幼儿园所在的小区商住1号楼共9层,幼儿园位于楼下三层,依然在正常经营。

小区原规划幼儿园为独栋小楼

当年冲突多被认定民事纠纷

柳福祥表示,根据相关规定,类似于大风车明珠幼儿园规模需独立建筑,且应当符合消防规范。在陕西省榆林市规划建筑设计院的规划方案上,小区原规划的幼儿园在零号楼,就是独栋小楼。记者在现场看到,规划图上零号楼确实存在,为一座2层小楼,但目前另作他用。


▲小区建设规划图纸,左上角为幼儿园原规划位置。

记者查询国家相关部门颁布的《幼儿园、托儿所建筑设计规范》中,确有幼儿园规模大小与是否需独立建筑的规定。如其中规定:三个班及以上的托儿所、幼儿园建筑应独立设置。两个班及以下时,可与居住建筑合建,但幼儿生活用房应设在居住建筑的底层。


▲图纸上规划的零号楼。

尤东堂告诉红星新闻,幼儿园占地2000多平米,有200多个孩子在园。2015年1月,幼儿园获得了榆林市榆阳区教育局颁发的“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他表示,小区当时确实没有竣工验收,但与能不能办幼儿园没关系。“办手续的时候,人家没提过要这些东西。”

记者查询陕西政务服务网,发现民办幼儿园设立审批的申报材料中,要求提供“消防验收合格证明”原件、“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原件。

据了解,直到2022年7月19日,该小区通过消防验收。直到2023年年底,该小区才通过竣工验收。

红星新闻致电榆阳区教育局当年参与办理举报一事的黄姓工作人员。对方表示自己已经离岗,“时间长了,记不清。”

柳福祥表示,他还和李浩共同去有关部门反映幼儿园的问题,但收效甚微。为此,他们决定自行采取行动。

2015年9月,柳福祥、李浩等人带领小区保安来到大风车幼儿园阻止师生进入。期间,双方虽因出现肢体接触及言语冲突多次报案,但多被公安机关认定为民事纠纷,告知当时双方自行协商或到法院诉讼解决。

尤东堂则回忆,当时教育局还派下来一个专人,就在小区南门守着,为了防止闹事,让娃娃们正常上幼儿园。

当地政府为解决上述股东矛盾,于2019年成立联合工作组,由榆阳区及青云镇相关人员负责协调工作。工作组多次召集联系会议,但仍未解决。

一位曾参加当年协调工作的人员告诉红星新闻,他们几个老板(股东)的账,包括请会计师事务所计算,都算不清楚,因此到现在都还协调不了,达不成一致。

在此期间,柳福祥、尤东堂双方的矛盾并未停歇。

2019年7月,李浩因涉嫌寻衅滋事被立案侦查,此后被刑事拘留。根据相关材料记载,当时榆阳区警方对李浩寻衅滋事的立案理由为,李浩2015年以来私自给塞上明珠小区更换门锁15户,非法侵占该小区一套180平米办公室私用,以及2019年4月李浩私自打通住宅楼(1002、1003)车库。

柳福祥则称,当年李浩更换门锁是正当行为,有法院相关民事判决作为支撑。尤东堂则表示,更换门锁的15户是被柳福祥等人侵占。

不过,2019年8月,警方向检察院对李浩提请批捕时,并未获通过。

榆阳区检察院对于不批捕的说明写道,塞上明珠小区股东柳福祥与尤东堂之间存在经济合同纠纷,犯罪嫌疑人李浩基于其丈人柳福祥的授意,实施损坏门锁、占用房屋等行为,目的不是出于逞强要横、无事生非,追求精神上的刺激,不符合寻鲜滋事罪关于作案人主观构成要件要求。被占用、损坏的标的属于经济纠纷标的,李浩的行为是柳福祥授意后的执行行为,上述争议属于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纠纷。

此后,李浩被释放。

因干扰幼儿园正常教学

物业经理8年后因涉寻衅滋事被提起公诉

出乎李浩及家人意料的是,2023年11月,李浩再次以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刑拘。此次的理由为,2015年2月至9月,李浩雇佣并指使他人多次干扰大风车幼儿园正常教学活动。此后,他被检察院批准逮捕。

今年2月29日,榆阳区检察院向榆阳区法院对李浩提起公诉。

检方指控,2015年6月份以来,柳福祥雇佣其女婿被告人李浩为塞上明珠小区物业经理管理小区,后李浩陆续雇佣十余名保安,以大风车幼儿园存在纠纷、安全隐患为由,多次来到幼儿园干扰正常办学活动,将幼儿园大门强行上锁、组人墙等方式阻止幼儿园师生出入。期间,多次发生殴打、辱骂、滋扰行为,民警多次出警,李浩等人拒不停止阻挡行为,严重影响幼儿园的正常办学秩序。

据悉,榆阳区检察院对李浩的量刑建议为:认罪认罚判1年6个月,不认罪认罚判1年9个月。李浩家属表示,其拒绝认罪认罚。

李浩家属表示,李浩当时作为小区的物业经理,在2015年2月-9月多次举报、通告家长和阻止小区里的幼儿园违法办学。“违法办学的幼儿园,哪来的‘正常办学秩序’?”

李浩家属还质疑,为何事发8年多后才提出上述指控,对李浩起诉?榆阳区检察院向红星新闻的书面回复中,列举了李浩涉嫌寻衅滋事一案的办理时间线,但并未说明具体原因。

榆阳区检察院在回复中表示,公安机关2023年12月6日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该院审查后于同年12月13日对李浩依法批准逮捕。办案机关今年1月16日以李浩涉嫌寻衅滋事罪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检察院经审查后于2月29日向榆阳区法院提起公诉(期间,延长审查起诉期限15天)。现该案处于法院审理阶段。

对于上述疑问,该案承办检察官表示,该案正在审理中,不便接受采访。

目前,该案已经起诉至榆阳区人民法院,即将开庭审理。

红星新闻首席记者张炎良陕西榆林报道

编辑张寻 责编 官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