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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级交通事故伤残补偿标准是什么

时间:2023-07-11人气:作者: 佚名

9级交通事故伤残补偿标准是什么

9级交通事故伤残补偿标准是什么

一、九级交通事故伤残赔偿标准是多少?

9级交通事故伤残赔偿标准为:是上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乘以20年再乘以10%。9级伤残赔偿金额根据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因此,在计算九级伤残赔偿金额时,当事人应查明相关数据,以确定赔偿项目的计算标准。

二、相关内容拓展

一般来说,在没有功能障碍的情况下,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是没有伤残等级的。而且,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一样,都是要求员工在伤情恢复后才能进行鉴定。或者员工代理人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交完整资料申请。

无论采用何种委托方式,伤者都应提供相关材料。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材料是否齐全、充分、真实,直接关系到司法鉴定机构是否受理。材料越充分、越完整,越有利于司法鉴定机构对受害人作出公平、公正、合理的伤残等级认定。

1.入学记录

2.出院记录;

3.出院小结;

4.病历本;

5.疾病诊断证明;

6.损伤初期及治疗后的x线、CT及诊断报告;

7.交通事故证明;

8、交通事故受害人身份证或户口本;

9.残疾鉴定委托书(如因调解需要提前对未完成治疗或出院的伤者进行鉴定,应在《残疾鉴定委托书》中说明)。

与断裂相关的标准:

八级标准:2。第二椎骨以上的胸椎或腰椎压缩性骨折。2.超过12处肋骨骨折。

9级标准:2。胸椎或腰椎-椎体粉碎性骨折。2.8根以上肋骨骨折或4根以上肋骨缺失;

10级标准:8。骺板以上四肢长骨粉碎性骨折;3.超过三分之一的胸椎或腰椎压缩性骨折。肋骨骨折2、4处;或2根以上肋骨缺失;8.骺板以上四肢长骨线状骨折;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害的,肇事方需要作出相应的赔偿,赔偿金额与伤者认定的不同等级直接相关。伤残鉴定结束后,携带鉴定报告和相应的住院材料向事故方要求相应的赔偿,事故方必须全力配合。

9级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怎样规定的

一、九年级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是什么?

(一)、脑、脊髓和周围神经损伤:

1.轻度精神障碍或精神障碍,日常活动能力有限;

2、外伤性癫痫,药物不能完全控制,每年大发作一次以上或每年6月局限性发作三次以上或每月小发作四次以上或每年6月精神运动性发作两次以上;

3.严重失写症或严重失写症;

4.双侧轻度面瘫难以恢复;

5.半身或半身浅层感觉丧失;6.严重影响阴茎勃起功能。

(2)头部和面部受伤:

1、单眼失明三级以上;

2.双侧上睑下垂(或畸形);或严重上睑下垂(或严重畸形);

3.极端视野缺损(直径小于10);

4.上颌和下颌缺损,8颗以上牙齿脱落;

5.口腔损伤,缺牙16颗以上;

6.中度张口受限的口腔或颞下颌关节损伤;

7.舌尖缺失(或畸形);

8.单耳听力严重受损;或一侧耳朵中度重度听力障碍,另一侧耳朵中度听力障碍;

9.一个耳道缺失(或变形)超过50%;

10.一个鼻翼缺损(或畸形);

1、面部瘢痕形成面积超过12平方厘米,或面部线状瘢痕超过20厘米;

12.面积超过30平方厘米的小面瘫痕(或色素明显改变);

13、头皮无毛超过25%;

14、颌面部骨及软组织缺损超过16立方厘米。

(3)、脊柱损伤:

1、颈椎或腰椎畸形愈合,颈部或腰部活动度丧失25%以上;

2.胸椎或腰椎粉碎性骨折。

(四)颈部损伤:

1.严重声音嘶哑;

2.超过25%的疤痕形成于颈前三角。

(5)、胸部损伤:

1.女性乳房缺失(或严重畸形);

2.8根以上肋骨骨折或4根以上肋骨缺失;

3.肺叶切除术;

4.心功能不全,心功能一级。

(6)腹部损伤:

1.胃、肠和消化腺部分切除;

2.胆囊切除术;

3.脾部分切除术;

4.一侧肾部分切除术或中度肾功能障碍。

(7)、盆地破坏造成的:

1、骨盆倾斜,下肢长度差大于4厘米;

2.骨盆严重畸形愈合;

3.尿道狭窄;

4.膀胱部分切除术;

5.一条输尿管缺失或闭锁;

6.部分子宫切除术;

7、直肠和肛门损伤,留下永久性乙状结肠造口。

(八)、会阴损伤:

1、龟头缺失(或畸形)50%以上;

2、阴囊损伤,疤痕形成超过75%。

(9)、肢体损伤:

1、双手缺失(或功能丧失)10%以上;

2.双手50%以上感觉缺失;

3.双上肢前臂旋转功能完全丧失;

4.双脚和十个脚趾50%以上缺失(或丧失功能);

5.全拱形结构被破坏;

6.双上肢长度差大于10厘米;

7.下肢长度差大于4厘米;

8.骺板以上四肢长骨粉碎性骨折;

9.一条肢体丧失25%以上的功能。

(10)皮肤损伤引起的瘢痕形成达到体表面积的12%以上。

二、九级伤残的具体补偿项目和标准:

1.医药费:根据医院实际计算,请务必保留原账单;

2.后续治疗费用:根据医学证明或鉴定结论必然发生的费用;

3.营养费:根据受害者残疾情况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一般500-5000元;

4.住院伙食补助费:30元/天×实际住院天数;

5.护理费: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误工费规定计算;护士无收入或聘用护士的,按当地(长沙为70元/天)从事同级别护理的护士劳动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参照确定护理人员数量。

6.伤残赔偿:(60周岁以上的,每增加一年,年龄降低一岁;75岁以上,按5岁计)

城镇标准:16566元× 20年×20% = 66264元(适用于交通事故发生前在城镇工作生活一年以上的非农业户口和农业户口人员);

农村标准:5622元× 20年× 20% = 22488元;

7.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侵权责任法》司法解释,该费用在起诉时计入伤残赔偿,被扶养人生活费不单独列示)

未成年子女生活费:

城市标准:11825 ×(18岁-实际年龄)× 20% ÷ 2人

农村标准:4310 ×(18岁-实际年龄)× 20% ÷ 2人

老年人生活费:(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年减一岁;75周岁以上的,五年内有几个赡养人的,每年补偿总额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

城市标准:11825× 20年× 20%兄弟姐妹数

农村标准:4310 ×20岁×兄弟姐妹数的20%

8.误工费:根据受害人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损失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继续丧失工作的,丧失工作时间可以计算至固定伤残前一日。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误工费。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被害人不能证明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的,可以参照上一年度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类似行业从业人员的平均工资计算。

9.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就医或转院治疗的实际费用计算。交通费用应基于官方账单;相关凭据应与就医地点、时间、次数、次数一致。一般500至2000元;

10.残疾辅助器具费:按常用适用器具的合理成本标准计算。如有特殊伤害需要,可参照辅助器具准备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补偿期限参照编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11.精神损害抚慰金:一般5000到10000元左右。

在中国,如果交通案件受害者涉及交通案件,他/她可以根据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识别他/她的相关伤害。根据这种鉴定,对你的实际损失和身体伤害做出相应的赔偿,保护你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