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道路上发生故障或者发生交通事故时应该打开双闪灯,以提醒过往车辆注意安全。
车辆一旦发生故障或交通事故,车辆要么是停在道路中间,要么就是在缓慢的移车。
如果不及时开启双闪,后面到来的车辆就无法判断前方车辆情况,尤其是道路车辆比较拥挤的情况下,容易引发连环交通事故。
另外,发生这种情况时,车主除了要亮起双闪灯,还要在车辆后方200m左右的地方设立三角反光板,对后面来车作出警示,避免追尾事故的发生。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一条(二)明确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小于10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车速不得超过40km/h,与同车道前车保持50米以上的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