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先用初始充电电流充放气泡,单室电压升至2.3--2.4V为止,然后将电流降低到初始充电电流的1/2,继续充到电解液放出剧烈的气泡,比征和电压连续3h稳定不变为止;
2、全部充电时间约为45—65h,温度控制在35-40摄氏度时,第一次充电完成,如果电解液的比例不符合规定,则使用蒸馏水或1.4电解液的重量进行调整,调整后再充2小时,直至比重符合规定;
3、新电池首次充电后往往达不到容量,应进行放电循环,以20小时的放电速率放电(即以额定容量的1/20的电流放电至单网电压下至1.75V);
4、然后再补充充电电流直至充足,经过一次充、放电循环若容量仍低于额定容量的90%,应再进行一次充、放电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