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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前竞价成交规则(收盘竞价成交规则)

时间:2024-04-02人气:作者: 佚名

盘前竞价成交规则(收盘竞价成交规则)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介绍,盘前竞价成交规则如下:

1、时间方面有要求盘前集合竞价是指在股票每个交易日上午9:15—9:25,由投资者按照自己所能接受的心理价格自由地进行买卖申请,集合竞价所有交易在9:25以同一价格成交,且为开盘价。2、集合竞价有先后顺序根据价格优先原则,卖出委托从最低价开始累计,买入委托从最高价开始累计,当卖出委托和买入委托价格平衡时的价格即为集合竞价的成交价。3、成交有顺序较高买进委托优先于较低买进委托;较低卖出委托优先于较高卖出委托;同价位委托,按委托顺序成交。4、交易品种有限制A股、B股、国债现货、股票企业债券、国债回购、基金。5、报价单位有要求A股、B股以股东为报价单位,基金以基金单位为报价单位,债券以“100元面额”为报价单位;国债回购以“资金年收益率”为报价单位。6、价格变化档位说明A股、债券、基金为0.01元;深市B股为0.01港元,国债股票回购为0.01%;沪市A股、债券、基金为0.01元,B股为0.002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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