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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案件审理期限的规定是什么 民事案件审理期限从什么时候开始算

时间:2023-09-19人气:作者: 佚名

民事案件审理期限的规定是什么 民事案件审理期限从什么时候开始算

民事案件审理期限规定如下:《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第一百八十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公告期满后三十日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但审理选民资格的案件除外。

标签: 期限  民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