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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法减分要求办理无车销户怎么办 学法减分业务没开通怎么办

时间:2024-09-25人气:作者: 未知

学法减分要求办理无车销户怎么办 学法减分业务没开通怎么办

  “在交管12123APP学法减分时系统提示,因名下有未注销车辆不能参加学法减分,要求办理无车销户,注销名下车辆”,应该怎么办?

  2022年5月1日实施的公安部164号《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三十七条 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

  (一)机动车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

  (二)机动车未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所有人自愿报废的;

  (三)因自然灾害、失火、交通事故等造成机动车灭失的;

  (四)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的;

  (五)因质量问题退车的。

  属于第一款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情形的,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注销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第三十八条 属于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注销登记的,应当向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确认申请信息,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

  申请人因机动车灭失办理注销登记的,应当书面承诺因自然灾害、失火、交通事故等导致机动车灭失,并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

  广大车主可以依据自己实际情况,到我市车管所、车管分所、市区大队车管中队、各县(区)车管所办理注销。

  附:各办理单位办公地址及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