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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广州市城乡居民医保9月1日开始征缴

时间:2024-09-02人气:作者: 佚名

2025年度广州市城乡居民医保9月1日开始征缴

  参保对象:覆盖多类人员

  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未按照规定享受其他医疗保障的以下人员,可纳入2025年度广州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范畴。

  具体包括: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中小学校、高等学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技工学校及科研院所等各类学校就读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本市户籍人员;

  在本市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广东省居住证》的持有人;

  居住地在本市且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台居民;

  居住在本市且持有永久居留证的外国人;

  出生180天内且持有《出生医学证明》的新生儿。

  缴费标准:与上年度一致

  2025年度广州城乡居民医保的缴费标准与上年度保持一致,具体为:

在校学生个人缴费标准为413元/人,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人956元;

其他参保人员个人缴费标准为549元/人,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人820元。

除此之外,符合条件的医疗救助对象参保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全额资助。

  缴费方法:为各类不同参保人员提供不同渠道

  各类人员的参保登记方式和往年基本一样。

已参加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且处于正常参保状态的续保人员,无须个人另行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系统将自动续保。

  如已办理停保手续或在广州首次参保的则需按以下渠道办理:

  按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方式参保的本市户籍城乡居民:以户为单位由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统一到所属街道(镇)公共服务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并统一代收代缴城乡居民医保费。

  大中专学生(不含市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由所在学校统一协助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并统一代收代缴城乡居民医保费。

  中小学生(含市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以个人身份参保的城乡居民(含其他非本市户籍人员):由本人或代理人自主选择线上办理(“穗好办”APP)或现场办理【到户籍所在地或者我市居住地街道(镇)公共服务机构】参保登记,办理成功后,通过“粤税通”微信小程序向税务机关清缴医保费或前往各区税务服务大厅缴费。

  纳入广州医疗救助金资助范围的城乡居民:由本人或代理人向本市户籍所在地或者本市居住地街道(镇)政务中心办理参保登记手续,个人无需缴费,由医疗救助金资助参保。(其中非本市户籍困难大中专学生,向学校申请办理政府资助参保。)

  特别提醒:新生儿与学生家长看过来,针对家长群体,市医保与税务部门特别发布以下重要提醒

  一、新生儿参保

  已落户或持居住证的新生儿,在出生6个月内完成参保并缴费,即可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跨年度参保须注意费用缴纳与待遇享受时间。未落户或未持居住证的新生儿,在出生180天内也可凭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完成参保缴费同样享受医保待遇。对于已凭《出生医学证明》参保并计划继续参加2025年度医保的新生儿,监护人须尽快办理广州落户或居住证,并及时更新参保信息,符合条件的将自动续保。

  二、中小学生参保

  为确保学生顺利参保,医保、教育及税务等部门将于2024年9月至12月期间,通过数据共享完成学籍信息采集与验证。确认无误后将发送税务机关征收医保费,并通过预留电话发送缴费通知。请家长及学生密切关注短信通知,及时完成缴费。同时,家长也可选择前往街道(镇)公共服务机构或使用“粤医保”微信小程序主动确认学生身份。

  三、大中专学生参保

  大中专学生原则上应在学籍所在地参加城乡居民医保。针对高中及中职毕业生,我市已统一办理停保手续(停保期间仍可享受2024年度医保待遇)。继续升学的学生将由所在大中专院校负责办理2025年度的参保登记及缴费;未继续就学者则须按相应流程重新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标签: 参保  医保  城乡居民  新生儿  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