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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宁波个税年度汇算清缴每个人都要做吗?

时间:2024-02-27人气:作者: 未知

2024年宁波个税年度汇算清缴每个人都要做吗?

  2024年宁波个税年度汇算清缴每个人都要做吗?

  无需办理汇算的情形

  纳税人在2023年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办理汇算:

  (一)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的;

  (二)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

  (三)已预缴税额与汇算应纳税额一致的;

  (四)符合汇算退税条件但不申请退税的。

  汇算的主要内容

  2023年度终了后,居民个人(以下称纳税人)需要汇总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综合所得的收入额,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后,适用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并减去速算扣除数(税率表见附件1),计算最终应纳税额,再减去2023年已预缴税额,得出应退或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申报并办理退税或补税。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已预缴税额

  汇算不涉及纳税人的财产租赁等分类所得,以及按规定不并入综合所得计算纳税的所得。

  政策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原文https://fgk.chinatax.gov.cn/zcfgk/c100012/c5221099/content.html

标签: 税额  所得  专项  税率  纳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