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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少儿互助金/少儿医保缴费指南2025(成都市少儿互助金 医保)

时间:2024-09-20人气:作者: 佚名

成都少儿互助金/少儿医保缴费指南2025(成都市少儿互助金 医保)

  哪些人可以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1、市内高校、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校)、幼儿园的在册学生和在园学生(含外籍和港澳台学生);

  2、具有本市户籍未满18周岁的散居儿童;

  3、父母一方具有本市户籍、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成都市公安部门颁发的有效《居住证》的未满18周岁散居儿童及新生婴儿;

  4、具有本市户籍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成年居民(不含现役军人)。

  符合以上条件的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初次办理需要先办理参保登记然后再缴费,续保的成年居民和18岁以下的散居儿童无需再办理参保登记,即可缴费。中断参保或参保身份发生变化的城乡居民,需在医保部门办理参保登记以后再进行缴费。

  缴费时间

  按照四川省统一规定,成都市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和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的集中缴费期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5年2月28日止。

  集中筹资期外参保

  符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条件的人员可在集中筹资期外参保,按个人缴费标准全额缴费。集中筹资期外参保的,自参保缴费之日起90天后(不含第90天),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参保缴费时间以税务系统记录的缴费时间为准。

  购买步骤

  1、线下

  登记工作流程(需要先办理参保登记,然后再缴费

  (一)成年居民和18岁以下散居儿童(含新生儿)

  城乡居民申请参保登记→登记受理点审核资料→符合参保条件的,录入申请参保人基础信息→打印《参保登记单》或《参保登记(特缴)单》、《参保登记告知书》→

  城乡居民申请人阅读《参保登记告知书》、签字→完成参保登记。

  (二)大学生、中小学生和幼儿园

  学校将当年所有在册在园学生和幼儿的基础信息录入参保登记信息系统→完成参保登记。

  (三)资助人员

  扶贫办、医保、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和残联将当年所有资助人员基础信息录入参保登记信息系统→完成参保登记。

  资助对象参保登记优先顺序:扶贫办、医保、退役军人事务和残联。

  2、线上(无需办理参保登记的参保人,可直接按税务部门规定的缴费方式)

  成都少儿互助金网上缴费入口成都税务微信公众号、四川税务微信公众号、天府市民云APP、也可通过微信和支付宝的“城市服务”缴费。

  线上缴费步骤

   |

  缴费步骤汇总↓

  1、“成都医保”微信公众号“便民服务—集约平台—养老医保缴费—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电子税务局”;

  2、“成都税务”微信公众号“我要办事—社保缴费”;

  3、微信“我—支付—城市服务—社保—四川社保缴纳—四川社保缴费”;

  4、支付宝“市民中心—社保—社保缴费”;

  5、天府市民云“社保缴费—在线缴保”;

  6、社保费代收银行提供的手机银行、微信银行、网上银行等。(目前,成都市开通城乡居民社保缴费服务的银行有: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四川天府银行、成都农商银行,具体缴费方式以银行提供为准)。

  缴费标准

  少儿互助金:440元/人/年(加大病互助)

  具体来看:

  (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1. 财政补助部分:成都市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710元。

  2.个人缴费部分:

  学生儿童(含大学生)参加成都市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400元。

  (二)长期护理保险

  成都市2025年城乡居民长期护理保险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征收。

  1. 财政补助部分:

  成都市2025年城乡居民长期护理保险的财政补助标准为成年居民每人每年30元,学生儿童(含大学生)每人每年10元。

  2.个人缴费部分:

  学生儿童(含大学生)参加成都市2025年城乡居民长期护理保险,个人不缴费。

  (三)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

  参加成都市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学生儿童(含大学生),可自愿参加成都市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40元。

  缴费待遇

  集中筹资期外参保

  符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条件的人员可在集中筹资期外参保,按个人缴费标准全额缴费。集中筹资期外参保的,自参保缴费之日起90天后(不含第90天),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参保缴费时间以税务系统记录的缴费时间为准。

  新生婴儿在出生之日起180天内参加出生当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医疗保险待遇从出生之日享受到出生当年12月31日;新生婴儿在出生当年9月1日至12月25日期间参加出生次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医疗保险待遇从出生次年1月1日享受到出生次年12月31日;新生婴儿在出生之日起180天后参加当前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自参保缴费之日起90天后(不含第90天),享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