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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湖南高考体检安排通知(湖南省高考体检)

时间:2024-01-21人气:作者: 未知

2024湖南高考体检安排通知(湖南省高考体检)

  湖南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

  体检对象:

  凡报名参加我省2024年以下类型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的考生均须参加高考体检:

  1.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含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下同)的考生;

  2.参加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生考试(含参加相关职业技能竞赛获奖的免试生)的考生;

  3.参加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试(含退役军人、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新型职业农民及企业在岗人员五类社会人员,职业技能竞赛获奖的免试生,农民大学生培养计划等)的考生;

  4.参加普通高等学校单独组织考试(或免试)以及单独录取的考生,包括保送生、强基计划、高校少年班(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东南大学、西安交通大学)、物理卓越计划(北京大学)、物理攀登计划(清华大学)、数学领军计划(清华大学)、数学英才班(北京大学、清华大学)、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高水平运动队、部分核类本科专业单招、职教师资单招、残障单招和消防单招等;

  5.初中起点六年制本科层次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

  6.西藏内地班等教育部规定的其他需要参加高考报名的考生。

  体检标准:

  2024年高考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以及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函〔2010〕22号)等文件执行。

  体检时间安排及信息采集上报:

  1.全省高考体检工作统一要求在2024年3月15日之前完成,具体实施时间由市(州)教育考试机构自行安排。

  2.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以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工作由各市(州)教育考试机构自行组织安排,复检工作须在3月29日前完成。对复检结果仍有异议的考生可以提出仲裁申请,考生须于4月8日前到所在市(州)教育考试机构提出对复检结果的仲裁申请,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协调终检医院对有异议的体检结论做出最终裁定。

  3.体检信息采集采用两种方式:电子采集导入方式与纸质录入采集方式。电子采集导入方式由体检单位在体检过程中直接通过电子设备采集考生体检数据信息,体检数据须每天进行备份刻盘,体检完成后由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将体检数据信息按照系统要求格式统一导入系统,并将每天备份的数据光盘上交市(州)教育考试机构备查;纸质录入采集方式由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将经体检单位盖章确认后的体检表汇总,安排人员通过系统录入考生的体检信息。各市(州)教育考试机构可自行决定所属县(市、区)采用何种方式。采用纸质录入采集方式的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要加强信息录入与核对工作,建立专人录入、专人核对机制,强化责任管理,克服经验主义和麻痹思想,确保体检信息录入准确无误。

  4.各市(州)教育考试机构须汇总所属县(市、区)所有考生的体检信息,于3月29日前通过“高考信息管理系统”上报体检数据。体检数据上报后,原则上不再受理市(州)提交修改体检数据的申请。

  其他事项

  军事院校体检、直招士官体检、公安院校体能测试等由相关职能管理单位另行发文通知。

标签: 考生  教育考试  机构  教育部  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