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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昌吉市消防救援大队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

时间:2024-08-05人气:作者: 未知

2024昌吉市消防救援大队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

  一、招录计划

  此次面向社会计划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15人。其中灭火救援岗位13人、通信岗位1人、驾驶岗位1人。

  二、招录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录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社会人员。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良好的品行,应聘人员需政审合格,无纹身;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4.本人、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本人没有严重违纪、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等不良记录;

  5.身体和心理健康,无心理、精神疾病(心理测试正常),无慢性传染病,对于不易发现的疾病,如间歇性精神病、癫痫未如实报告的,录用后再发现将直接辞退,应聘人员需体检合格;

  6.无吸毒史。

  (三)岗位要求

  1.灭火救援岗位: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4年8月5日至2006年8月5日),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能适应纪律队伍工作生活环境,限男性。

  2.通信员岗位: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4年8月5日至2006年8月5日),自愿从事灭火救援、通讯保障工作,能适应纪律队伍工作生活环境,限男性。

  3.驾驶员岗位: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8月5日至2006年8月5日),自愿从事灭火救援、驾驶工作,具有B2驾驶证以上驾照,2年以上驾驶经验,能适应纪律队伍工作生活环境,限男性。

  (四)符合下列条件者优先

  1.中共党员优先;

  2.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优先;

  3.解放军和武警退役军人及退出的优秀消防员和其他具有消防救援相关工作经历人员优先;

  4.取得机动车维修、车辆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技术、飞行器控制、装备维修、游泳潜水、摄影、烹饪等相关专业技术职业资格或登记证书的专业人才优先;

  5.取得会计、审计相关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的专业人才优先;

  6.具备视频会议系统操作、网络及常见系统运行维护、应急通讯遂行保障等相关知识或工作经验的人员优先。

  (五)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2.受过刑事处罚、少年管教,或近五年内曾受过治安处罚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因严重违反纪律被单位开除、辞退或依法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6.被军队除名或开除军籍的;

  7.被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录用后予以辞退的;

  8.应聘者身体有残疾、纹身、色盲、口吃、高度近视的;

  9.近三年来,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10.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11.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符合岗位聘用条件的。

  三、招录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4年8月5日至2024年8月11日,逾期不予报名。

  (二)报名地点。准备好相应材料后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至昌吉市消防救援大队(联系电话:0994-2568719、15026154534)。

  (三)报名方式。招录对象须采用电脑填写并打印《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报名登记表》(附件1),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居住证)、户口簿(全本)、2张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毕业证(学位证)、近三个月学信网电子验证报告、退伍证、立功受奖等证件证书原件和彩色复印件前往报名点递交报名材料。(以上材料复印件必须确保清晰,信息准确,否则不予接收)

  (四)资格审查。招录对象递交报名材料后,组织开展资格审核,并以电话、手机短信、当面或书面方式回复告知。

  (五)体能和岗位适应性测试。体能和岗位适应性测试具体标准详见《昌吉市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附件2)。

  (六)心理测试。心理测试通过采用心理测查系统统一开展,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

  (七)政治考核。按照征兵政治考核要求,重点考核招录对象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政治言行、主要经历、出国(境)、奖惩情况和现实表现,核查了解其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

  (八)体格检查。在昌吉市消防救援大队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执行。

  (九)公示。以上环节结束后,招录单位将通过微信公众号或对外媒介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日,公示后招录单位可与新入职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十)录用。根据公示情况,确定录用人员名单。

  人员入队后将参加为期一个月的入职培训(实习期),入职培训期满考核不合格,或者有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情形的,取消录用。入职训练期间因个人原因离职的,须补缴体格检查复检费、训练伙食费、被装费等。入职培训考核合格后,实行“四班三运转”(上六休二)轮休工作机制,24小时驻勤。

  四、特别提示

  此次招录由昌吉市消防救援大队组织,不委托任何代理机构或个人开展招录工作,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收取任何报名考试费用;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对提供虚假材料、故意隐瞒实情,及在应聘考核中作弊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报考人员应根据公告安排及时查阅有关信息,注意接听接收电话和消息通知,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参加招录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

  特此公告。

  附件1: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报名登记表

  附件2:昌吉市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

标签: 招录  昌吉市  岗位  人员  消防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