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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东莞常平中小学户籍生起始年级入学指引

时间:2023-05-17人气:作者: 未知

2023东莞常平中小学户籍生起始年级入学指引

  常平镇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户籍生起始年级招生入学指引

  一、招生对象

  1.小学一年级:具有常平镇户籍,且须年满6周岁(即2017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没有学籍信息的适龄儿童;

  2.初中一年级:具有常平镇户籍,且须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有正常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3. 义务教育学校不实行留级制度。因身体状况确需延缓入学的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按规定向常平镇教育管理中心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延缓一年入学。

  二、学区划分

  1.小学一年级:根据“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按学区划分(详见附件1)。以父母双方或一方姓名登记的不动产权证或已办理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土地证、红线图等有效证明材料中的一项作依据,其中户口属村的申请人,报读对应学区学校,以户口本作依据,不须提供房产证明,在公办学校统筹安排入学;

  2.初中一年级:不设学区划分,由镇教育管理中心实行电脑派位,在公办学校统筹安排入学。

  三、招生程序

  1.报名时间

  2023年5月16日10:00-5月22日17:30,逾期报名系统自动关闭。

  2.报名方式

  实行网上报名。申请人家长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以下网站、微信公众号或APP登录“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统一招生平台”(简称“招生平台”)进行入学报名。

  (电脑版)网址:https://zs.dg.cn;

  (手机版):“东莞慧教育”微信公众号(订阅号),“东莞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服务号),i莞家微信公众号,i莞家APP。

  3.信息填写

  符合条件的学生家长须在报名时间内登录“招生平台”,填写“学生基本信息”“监护人基本信息”及有关信息,上传规定的证件照片。网上报名期间内,填写的信息可多次修改;网上报名时间结束后,招生平台关闭不再接受网上报名和修改。

  注意:在外省外市就读返我镇报读初中一年级的,须提交原就读学校打印并盖公章的《全国学籍基本信息表》。

  4.初审结果公布

  (1)网上报名时间结束后,各有关职能部门对报名资料进行初审;初审结果于2023年6月4日公布;学生家长登录招生平台查询并“网上确认”初审结果。“网上确认”初审结果后,家长不能再对报名信息和初审结果进行修改或复核,请家长确认初审结果无误后再进行志愿填报。

  (2)初审结果复核时间:2023年6月4日9:30-6月9日17:30。初审不通过或对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家长,请按复核指引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核,复核通过后须在志愿填报时间结束前完成志愿填报。

  (3)审核结果作为志愿填报和学位录取的依据,学生家长须如实、准确、完整填写信息和上传证件照片,如因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造成无法填写志愿或志愿类别不正确影响录取结果,后果由学生家长自负。审核结果确认后,将不能进行修改。

  5.志愿填报

  (1)志愿填报时间:2023年6月4日9:30-6月12日17:30。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志愿类别自行填报相应的志愿学校,逾期关闭招生平台。

  (2)志愿类别

  小学一年级。申请人家长可自选填报“户籍地公办学校”“优待政策学位”或“民办学校”志愿类别中一项或多项学位;

  其中,填报“户籍地公办学校”的,以父母双方或一方姓名登记的不动产权证或已办理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土地证、红线图等一项有效证明材料为依据,对应《2023年常平镇公办小学学区划分一览表》学区划分填报志愿,其中户口属村的申请人报读对应学区学校的,只需提供村民户口本即可。如不能提供产权清晰居所的适龄儿童(挂靠在新民社区的集体户等),由镇教育管理中心统筹安排入学。

  初中一年级。申请人家长可自选填报“户籍地公办学校”“优待政策学位”或“民办学校”等志愿类别中一项或多项学位。其中,填报“户籍地公办学校”的,不需要填报志愿,由镇教育管理中心实行电脑派位安排入学。

  常平户籍适龄儿童少年自行选择报读民办学校的,不享受镇财政全额购买民办学位补助。

  (3)志愿填报注意事项。志愿填报期间,志愿填写可多次修改,志愿填报时间结束后,招生平台自动关闭不再接受志愿修改和补充。

  6.现场资料复核

  初中不用现场资料审核;

  小学需现场资料审核。

  (1)审核时间

  A.户口属村的或有产权清晰居所的申请人:2023年6月17日-18日

  B.户口属集体户的无产权清晰居所的申请人:2023年6月26日-2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2)审核地点

  A.户口属村的或有产权清晰居所的申请人:对应学区内小学

  B.户口属集体户的无产权清晰居所的申请人:常平青少年宫

  前往青少年宫审核的申请人家长须通过“常平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预约登记(预约系统提前2天开放),预约成功后在规定时间前往现场审核。

  (3)提交材料

  A.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复印内容:带有户号及住址的户主页和小孩姓名页,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其中户主页在上方,小孩页在下方);集体户的无须提交社区加盖公章的集体户户主页。

  B.在我镇报读小学一年级的,须提供小孩父母双方或一方名下登记的不动产权证或已办理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土地证、红线图等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户口属于村的,报读对应学区学校,可以不用提供房产证明。若房产证抵押给银行,不能领回原件的,须到不动产登记中心查名下房产情况,或由抵押银行开具证明并盖公章。

  C.户口属集体户的无产权清晰居所的申请人还须提交入学申请表(见附件3)。

  7.录取结果公布

  (1)实验小学学区按入户先后时间录取,先入户先录取,未能录取到实验小学的户籍生,统一安排到第三小学就读。(详见附件2)

  (2)镇教育管理中心招生工作小组在2023年7月5日在招生平台上公布户籍学生学位安排情况。

  8.注册确认

  (1)申请人注册确认。学生家长根据招生平台上公办学校的录取结果,于2023年7月8日-10日选择其中1所有录取结果的学校注册确认。注册时,家长在招生平台点击注册学校的“注册码”,逾期未注册确认的申请人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2)学校注册确认。注册学校在招生平台接收到学生的“注册码”后,须在2023年7月11日17:30前登录招生平台为已注册的学生进行“注册确认”。

  (3)招生平台实行查重管理,已被学校“注册确认”的申请人,不能再到其他学校注册或补录。

  9.学籍建立

  开学后,各中小学在学籍系统上为新生建立学籍信息。凡未经招生平台招录的学生不能在学籍系统上建立学籍,因私下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招生等行为造成学生学籍无法正常办理的,其责任和后果由学校、申请人家长自负。

  10.多孩家庭小孩公办学校同校入读问题

  相同监护人下多孩家庭(简称“同一家庭”)兄弟姐妹如有同校入学需求的,即同一家庭中哥哥姐姐目前在我镇非毕业班就读,其弟弟妹妹今年需要申请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的,可向镇教育管理中心招生工作小组提出申请长幼同校,工作小组根据公办学校剩余学位优先安排入读同一所学校,如申请人的同胞兄姐所在学校没有学位,则统筹安排入读有学位的公办学校。仅适用于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申请。

  (1)申请时间及地点

  小学一年级:6月2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到常平镇青少年宫申请受理。

  初中一年级:7月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到常平镇青少年宫申请受理。

  (2)提交材料

  A.申请人填写《常平镇2023年户籍生长幼同校入学申请表》(附件4)

  B.申请人及同胞兄姐的户口本原件、复印件(户主页、父母姓名页、小孩姓名页,不在同一本户口本的还需提交申请人及同胞兄姐的出生医学证明)

  C.有效房产证明(申请初中一年级的无须提交有效房产证明)的原件、复印件

  D.同胞兄姐现就读学校打印并盖公章的《全国学籍基本信息表》原件及复印件;

  11.逾期未报名、未注册或新入户的户籍生入学问题

  逾期未报名或逾期未注册的户籍学生,已到民办学校注册的户籍学生,以及户籍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后迁入常平的户籍学生,如需申请我镇公办学校起始年级学位,须向常平镇教育管理中心招生工作小组提出申请,工作小组审核资料后,统一在招生平台上补录。该批次补录的学生由镇教育管理中心招生工作小组根据学位剩余情况,统筹安排学位(统筹学位不一定是原户籍地对应学区安排的公办学位)。公办学位不足的,通过全额购买镇内民办学校学位给予解决。

  (1)申请时间及地点

  第一轮:2023年6月26日—2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到常平镇青少年宫申请受理。

  第二轮:2023年7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常平镇教育管理中心基教组申请受理。

  第三轮:2023年8月2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常平镇教育管理中心基教组申请受理。

  申请人家长须通过“常平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预约登记(预约系统提前2天开放),预约成功后在规定时间前往现场申请。

  12.日程安排

  四、咨询电话

  起始年级户籍生83559982(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附件:

  1.2023年常平镇公办小学学区划分一览表

 附件1

  2.常平实验小学2023年秋季起始年级学位调剂办法

 附件2

  3.常平镇2023年户籍小学入学报名登记表

  4.常平镇2023年户籍生长幼同校入学申请表

 附件(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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