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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芜湖市城北实验幼儿园招生公告(芜湖城北实验小学招生办电话)

时间:2023-05-22人气:作者: 未知

2023年芜湖市城北实验幼儿园招生公告(芜湖城北实验小学招生办电话)

  安徽师大附幼城北实验分园(芜湖市城北实验幼儿园)2023年招生公告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安徽省学前教育条例》和《芜湖市2023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等文件精神,为规范有序地做好招生工作,现将我园招生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原则

  (一)公开公平的原则。幼儿园公开面向社会招生,主动、自觉地接受社会监督。

  (二)免试入园的原则。幼儿园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测试。

  二、招生计划

  拟招收小班幼儿210人

  拟招收大班幼儿30人

  三、招生对象

  (一)经开区所辖区域内符合报名条件的适龄幼儿均可报名。

  小班: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

  大班: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

  (二)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幼儿具有经开区户籍;

  2.非经开区户籍幼儿的法定监护人在经开区内拥有完全产权住宅房;

  3.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三、招生阶段

  1.第一阶段(6月5日-6日,具体时间段详见招生程序):

  具有经开区户籍或者法定监护人在经开区境内拥有完全产权的住宅房的适龄幼儿,进行报名登记。若报名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直接录取;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则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按计划数录取。

  2.第二阶段(6月8日,具体时间段详见招生程序):

  幼儿园登记结束后,若有空余学位,将面向社会公开,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经开区企业务工子女非芜湖市户籍幼儿)按要求提供报名材料进行登记 ,若登记数不超过空余学位数,直接录取;若登记数超过空余学位数,则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进行录取。

  四、招生程序

  (一)信息公布

  幼儿园在5月23日前,通过幼儿园宣传栏、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布幼儿园招生工作的相关方案和信息。

  有意愿参加报名登记的家长,在公众号下载报名登记表格,填写完成后于现场资格审核时提交。

  》》点击下载:2023年经开区公办园入园报名登记表.docx

  注意事项:

  1.表格填写请使用黑色中性笔,字迹要求清晰工整,须填写完整,漏填、涂改、填写不完整的视为无效,登记不通过。

  2.现场审核材料时,请提供填写完成的报名登记表、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3.幼儿园没有接送车,请家长慎重选择。

  (二)现场资格审核

  1.资格审核地点:芜湖市城北实验幼儿园(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长山路与千岛湖路交叉向西400米、蓝鲸湾小区南侧)

  2.资格审核时间:

  (1)第一阶段

  小班:6月5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3:00-16:00)

  大班:6月6日上午(8:30-12:00)

  (2)第二阶段(如果第一阶段学位已满,不再进行第二阶段)

  小班:6月8日 (上午8:30-12:00)

  大班:6月8日 (下午13:00-16:00)

  3.现场审核需提交材料。

  第一阶段:具有经开区户籍或者法定监护人在经开区境内拥有完全产权的住宅房的适龄幼儿,资格审核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1)幼儿监护人(父母双方)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报名幼儿的出生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幼儿保健手册、预防接种证原件和复印件(封面和孩子姓名页);

  (4)相应的户籍与居住情况资料。

  经开区户籍幼儿需提供幼儿经开区户籍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住宅产权属于幼儿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幼儿户籍地址需与该住房产权人户籍地址一致,同时提供住房产权人户口本。

  非经开区户籍幼儿需提供幼儿监护人在经开区境内拥有的完全产权住宅房产权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住宅房产权属于监护人一方独有且幼儿户籍地址与该住房不一致的,需同时提供监护人结婚证。

  第二阶段: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经开区企业务工子女非芜湖市户籍幼儿)资格审核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1)幼儿监护人(父母双方)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报名幼儿的出生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幼儿保健手册、预防接种证原件和复印件(封面和孩子姓名页);

  (4)相应的户籍与居住情况资料。

  (5)外来务工人员子女须同时提供3个月及以上经开区社保证明和居住证。

  4.第一阶段资格审核完成后,每名幼儿将获得一个报名编号,报名编号将作为电脑派位号,请家长妥善保存。学位不以登记先后顺序录取。

  5.经审核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提供虚假材料的、证明材料不齐全且未按时补齐的,或发现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以及未在规定时间前往幼儿园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的,一律取消资格。

  (三)报名登记须知

  一名幼儿只能报名一所公办幼儿园,监护人不得为幼儿在经开区两所及以上公办园重复报名。区社会事业局将对各幼儿园报名结果汇总比对,重复报名一经发现,取消录取资格,责任自负。

  双胞胎(多胞胎)报名登记时只填报一次,可增加幼儿相关信息。参加电脑派位时“一号派位,同园录取”,一旦派中,名额在招生计划上相应增加。

  住宅房产权属于监护人一方独有且幼儿户籍地址与该住房不一致的,需同时提供监护人结婚证;住宅产权属于幼儿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幼儿户籍地址需与该住房产权人户籍地址一致,同时提供住房产权人户口本。

  (四)录取和电脑派位及公示

  1. 非小区配套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报名招生。若报名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直接录取;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则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按计划数录取。

  2.按照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现役军人、消防武警官兵、高层次人才等子女入园由区社会事业局统筹安排入公办幼儿园,不受名额限制。

  3. 同一对夫妻生育的第一孩已在我区公办园就读,其第二孩报名第一孩所在公办园,在同等录取批次中优先录取(简称“长幼同园”),不再参加电脑派位;同一对夫妻生育的第三孩及以上孩次,在同等录取批次中优先录取,不再参加电脑派位。

  4. 电脑派位时间以及具体操作流程等将在经开区管委会网站及管委会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五)报到注册

  经录取的幼儿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以幼儿园通知为准)到录取幼儿园报到注册,接受现场核验,逾期视作自动放弃。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取消录取资格,因未按时报到注册和取消录取资格等造成的空余名额不再补录。录取名额不得转让。

  附则

  1.本工作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芜湖市城北实验幼儿园负责解释。

  2.招生咨询电话:3860802、3860804、3860801。

  本工作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芜湖市城北实验幼儿园负责

标签: 幼儿  户籍  监护人  芜湖市  幼儿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