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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2024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

时间:2024-04-29人气:作者: 未知

文山州2024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

  文山州2024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尊重历史、兼顾变化,落实政策、结合实际,完善办法、高效平稳”的原则,紧紧围绕普及和提质两大任务,严格招生计划管理,有序扩大高中阶段招生办学规模,稳步推进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制度改革,从严规范招生秩序,最大化满足学生、家长和社会的就学需求,努力让所有初中毕业生“应报尽报、应考尽考、应填尽填、应录尽录、应读尽读”。

  二、组织机构

  成立以州教育体育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基教、职成教、招生考试工作的领导任副组长,各县(市)教育体育局主要领导、委局机关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全州2024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科,由分管基础教育的领导任办公室主任,招考办主任、基础教育科负责人、职成教科科长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全州高中阶段招生组织、协调工作,处理招生录取日常事务。

  三、招生对象

  (一)普通高中:文山州户籍参加2024年云南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应往届毕业生;非文山州户籍(文山州学籍)随迁子女严格按照《文山州教育局关于印发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文山州参加高中阶段升学考试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文教发﹝2015﹞9号)执行。

  (二)中职学校:中职学校招收应往届初、高中毕业生,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等愿意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人群。实行“考试入学和注册入学”双轨制的招生录取方式,五年制高职院校凭云南省当年的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择优录取,报读中职学校的应往届初、高中毕业生和社会考生可凭毕业证(或同等学历证明)和二代身份证录取。

  四、招生计划

  2024年州内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严格执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其中: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包括公办普通高中学校计划和民办普通高中学校计划(含公费计划、自费计划);州内中职学校招生计划包括三年制中职招生计划(含综合高中)、联办3+2五年制高职招生计划、技工学校计划。州外中职学校招生计划由省教育厅下发实施,技工学校招生计划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下发实施。高中阶段招生计划数另行行文。

  五、普通高中学校招生

  全州普通高中学校严格落实不得跨州市招生,未经州教育体育局核准备案的普通高中不得跨县(市)招生。公办、民办普通高中要严格执行经核定的年度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原则上面向本县(市)招生,如有空余学位,报州教育体育局批准,方可面向县(市)外招生。要严格执行经核定的年度招生计划,具体的招生比例、范围,录取方式、规则按文山州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相关规定执行。

  六、中等职业学校招生

  五年制高职、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招生录取工作规定按《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中等职业学校秋季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执行。

  七、志愿填报

  (一)志愿填报时间

  2024年7月5日08:00开始至7月9日18:00结束,逾期不再办理。

  (二)志愿填报方式

  志愿填报在云南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公布后实行一次性填报;普通高中志愿、中职及五年制高职志愿分别在两个系统填报。普通高中通过《云南省初中升高中招生管理系统》(http://csgx.ynjy.cn/login)进行填报。

  考生首次登录后需要进行密码修改,按系统提示进行操作;五年制高职、中职通过登录《云南省招生考试工作网》(http://work.ynzs.cn/ZSGL/login.jsp)进行志愿填报。只有考生本人在网上进行志愿填报,并到毕业学校进行现场亲笔签字确认的志愿才是有效志愿。若考生既填报普通高中志愿又填报中职五年制志愿,需分别登录两个系统进行填报。

  (三)录取规则与依据

  严格落实《云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云教发〔2019〕113号)要求,我州2024年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都实行分批次平行志愿投档规则进行投档,遵循“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以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依据。投档成绩相同则按各科成绩逐项比较排序,即按照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化学、物理、信息技术各项成绩依次、逐项比较。批次之间实行顺序录取,凡被前面批次及志愿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面批次的录取。普通高中(含综合高中)录取结束后,才进行中职和五年制高职录取,中职和五年制高职录取时间、录取办法、录取工作要求按省的通知要求执行。全州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招生投档、录检、审核工作由州、县(市)招生考试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

  八、录取时间及相关要求

  (一)普通高中录取实行全州统一录取,录取通知书由录取学校自行印制,录取结束后,由招生学校严格按照录取名册打印、下发录取通知书,录取工作从7月12日开始,7月16日结束。

  (二)五年制高职录取按省的文件规定执行,五年制高职录取结束后进行中职录取。原始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统一由各确认点(初中毕业学校)或各县(市)招生考试机构及时打印《录取通知书》,加盖各县(市)招生考试机构“录取专用章”后发放给学生。通过征集志愿和补录进行投档录取的学生,可自行选择到初中毕业学校所在县(市)招生考试机构或录取学校所在县(市)招生考试机构打印、领取《录取通知书》。

  (三)补录或征集志愿。普通高中待所有批次录取结束后,视空缺学位情况,进行志愿征集补录。

  九、录取结果查询

  录取查询时间:每批次录取结束后。

  录取查询地址:查询普通高中录取情况,考生通过登录普通高中填报志愿系统输入学籍号和密码进行查询,也可以登录文山智慧教育云(https://www.wscde.com)网站,输入14位学籍号和姓名进行查询;查询五年制高职、中职录取情况,考生通过登录“云南省招考频道”(https://www.ynzs.cn)进行查询。

  十、工作要求

  (一)责任落实到位

  各县(市)教育体育局局长是辖区内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分管副局长是直接责任人,招考办主任是具体责任人。各高中阶段学校、初级中学校长是本校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副校长是直接责任人,招生、教务部门负责人是具体责任人。

  (二)宣传指导到位

  各县(市)教育体育局、各学校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向学生及家长宣传学生资助政策、招生政策和就读职业学校升学与就业并重升学为主政策,动员家长支持孩子就读高中阶段学校,指导每一个学生填报好高中阶段招生志愿。

  (三)监督检查到位

  各县(市)教育体育局要加强对辖区各初级中学志愿填报工作的管理、监督和检查。做到“六不得”“九严禁”。出现限制和代替学生填报志愿等侵犯考生合法权益的行为,考生有权直接到县(市)招考办、州招考办申请修改和确认志愿。

  (四)责任追究到位

  各县(市)教育体育局和高中阶段学校、初级中学要严肃招生工作纪律,进一步加强招生监督监察,要加强招生考试队伍建设,牢固树立为考生服务、依法治招、廉洁自律的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水平。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云南省有关高中阶段教育招生文件执行。

  文山州教育体育局招生监督举报电话:0876—2190690、0876—2191814。

  各县(市)招生监督举报电话由各县(市)对外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