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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2024年采暖季煤改电政策(宝鸡市煤改气政策)

时间:2024-02-03人气:作者: 佚名

宝鸡2024年采暖季煤改电政策(宝鸡市煤改气政策)

  补贴对象

  煤改电客户(以陕西省关中地区散煤治理在线平台数据为准)

  补贴标准

  采暖季每户可享受最高600元的补助,采暖季结束后,对未使用的补贴资金清算退回财政部门

  补贴原则

  遵循“补量不补钱,据实补助”“多用多补少用少补、不用不补”的原则

  补贴期限

  2023年1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

  政策解读

  煤改电客户甲:冬季去城里过冬,2023年11月-2024年3月总电费为零元,采暖季结束供电企业将600元补贴资金返回财政部门。

  煤改电客户乙:2023年11月电费210元,供电企业11月将补贴资金210元发放至客户电费账户。12月电费使用200元供电企业12月将补贴资金200元发放至客户电费账户,客户2023年11-12月无需缴纳电费。2024年1月电费210元,供电企业将补贴资金600元剩余190元(600-210-200=190元)发放至客户电费账户,客户乙需自费缴纳20元电费。

  煤改电客户丙:2023年11月-2024年3月总电费为200元,供电企业按客户丙每月使用电费将补贴发放至电费账户采暖季期间客户丙不需缴纳电费。采暖季结束,供电企业将400元补贴资金(600-200=400元)返回财政部门。

标签: 电费  客户  采暖  供电企业  资金